第七十八章:顶级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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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,这,这是顶级合同?”老变颤抖的手指,点着面前的这一份合约,他已经彻底的蒙了,而在反应过来之后,一种名为狂喜的感觉,便冲进了他的内心当中。
老变,郑文雅和天云国际之间的关系,其实有些像是NBA的球员之间的关系。
郑文雅就是球员,天云国际就是NBA联盟,而老变就是经纪人。
虽然这么形容,有些不太恰当,不过却很贴切,天云国际这边,负责培养郑文雅,负责安排她的演出,她的综艺,她的MV等等,一切和她正经事业有关的事情。
而这些事情所得的利益,天云公司负责抽成20%。
而老变,需要负责她的生活,公司以外的事情,比如说广告,比如说代言,当然,不管是广告还是代言,都需要取得公司的认可才行,而他主要的收入,就是这一部份的收入。
公司那边的收入,老变的合同原本只占百分之五,而广告这边的收益他要占15%。
打个比方,比如说郑文雅接到了一个商演,她赚到了一百万,而老变从这里面只会获得其中的五万,而郑文雅如果接到了一个广告代言,比如说某个画妆品,一年的代方费是100万,那老变就可以从中抽取15万的经纪费用。
当然,有一个前提是这个广告,得是老变拉过来的才行。
而且接不接,得郑文雅自己亲自点头,同时也得让公司了解才行。
郑文哲和老变是没有签过合同的,所以郑文哲所赚的钱,是用不着分给他的。
但郑文哲毕竟是顶着他妹妹,郑文雅的名头在活动,最近郑文雅这三个字,可谓是娱乐圈最火的名字,自然也有不少的厂商找来老变,希望可以请郑文雅来代言。
但都让老变压了下去,不是他不想要介绍给郑文哲,而是因为这是郑文哲的意思。
一是因为现在的他已经不缺动手术的钱了。
二则是因为他也希望,给老变有些利润,让他和老变签约是不可能的,因为他以后注定要走的不是娱乐圈这条路,所以让老变压一下,等自己的妹妹好了之后,再由自己的妹妹来接。
所以虽然这些代言暂时还没有接,但人脉和厂商是在那里等着的,这也是老变最近的心情很好的原因,在郑文雅身上投资的那些钱,估计在她好了之后,很快就可以回本了,甚至赚一笔,而赚的这一笔,估计也绝对不会差。
以现在郑文哲的火度,如果玩命的接广告、代言、综艺、电视剧之类的,保守估计一年赚个几千万问题不大,那他到手的钱,就是大几百万,甚至上千万!
当然,他也不可能这么做,郑文哲这一关,他就过不去。
不过就算是细水长流,这一笔钱也是相当可观的,而现在当他看到郑文哲拿出了顶级合同之后,他就更加的兴奋了,因为这钱,有可能会因为天云公司的推广,再次提升!
“个人商业收入抽成10%(只有郑文哲自己去的收入),团队收入40%,所有资源享有优先选择权,拥有歌曲发布渠道,如果想要涉足影视也拥有优先挑选权,每年可以选择活动次数……”看着条款上面那些天云公司给的资源,老变的眼睛都在冒光。
个人收入百分之十,这个就不用说了,团队收入40%,这个说实话,有些凶残。
杜咏思的合同是团队收入30%,不过崔原和郑文哲讲过,如果他签了这份合同,那杜咏思的团队收入就会降到25%,但不要误会,她的收入可完全没有下降。
现在随着郑文哲的名声火爆,NZG,俨然已经有了一些要往超一线女团前进的意思了。
原本她们的报价是100万商演一次,现在,光是现在就已经涨到200万了,如果《爱你》的成绩不错,或者是综艺火爆,那NZG整团的报价很有可能会达到300万,500万,800万!
以500万为例,20%是公司收入那就是100万,25%是杜咏思收入125万,40%是郑文哲收入200万,还有75万,就是剩下的十个人的收入,每人也有7万5000。
当然,天云公司是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,一个收入二百万,一个收入七万五,这换成是谁也不可能同意的,到时候肯定还会再平衡一下。
不过再怎么平衡,郑文哲拿的份额也不会低于百分之二十,也就是一百万他至少可以拿二十万,更何况现在一百万就已经是过去的价格了。
当然,郑文哲也有自己要尽的义务,比如说他写的歌曲,NZG使用的话是无偿的,也就是说他不会占有作词作曲的分成,他只享受团队分成。
同时他的歌,如果NZG用不了的话,那公司有优先购买权,就是在价格一致的情况下,只要公司明确的表态不要这首歌,他才可以卖给别人。
以卓兰那张专辑现在的火爆程度来看,郑文哲如果再写歌,价格至少翻三倍以上。
按着卓兰的话讲,现在如果郑文哲卖给她听海的话,那就是四十万现金加歌曲10%分成,直接花钱买断,得要300万,300万一首歌,好吧,郑文哲以后确实是不会缺钱了。
唯一的问题是,天云公司要签的合同年限有些高,十年,这个需要好好的考虑一下。
“哥,你这是……”看着手中的合同,郑文雅看向了郑文哲。
“这是你的合同,你自己决定签不签。”看着郑文雅看向自己的目光,郑文哲笑了一下。
“不,这不是我的合同,这是你的合同,现在的这一切,都是你一手建立起来的,我,我不能这么做……”看着面前的合同,郑文雅咬了咬嘴唇,认真的说道。
虽然她知道,这可能是娱乐圈最好的合同了,光凭着她自己可能一辈子都达不到,如果她签了这份合约,只要自己不是太笨,那这十年过后,她就可以衣食无忧了。
但是她不能,因为这是郑文哲的,如果自己签了,那自己和小偷有什么区别?
“呵呵,你想多了,让你签,你就签,你哥我对娱乐圈没有什么兴趣……”看着郑文雅那纠结的样子,郑文哲不禁失声笑了一下,自己的这个妹妹,看起来还是挺有良心的啊,没白瞎自己这么费力的帮她,不过可惜的是,他真心不太适合娱乐圈这潭浑水,他感兴趣的就只有杜咏思、艾茵、任雪、时静娴等等,哦,现在勉强还可以加一个卓兰吧。
“可是……”看着郑文哲这么坚决的样子,郑文雅不禁有些无奈的抬起了头。
“没有什么好可是的,你可是我妹妹,如果不是一个天后,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?老变看看合同有没有问题,没有,那就签了吧。”拍了一下她的脑袋,郑文哲笑着说了一句,听到郑文哲这斩钉截铁的话,郑文雅也把头低了下来,她,绝对不会让郑文哲失望的!
“这,这,这是顶级合同?”老变颤抖的手指,点着面前的这一份合约,他已经彻底的蒙了,而在反应过来之后,一种名为狂喜的感觉,便冲进了他的内心当中。
老变,郑文雅和天云国际之间的关系,其实有些像是NBA的球员之间的关系。
郑文雅就是球员,天云国际就是NBA联盟,而老变就是经纪人。
虽然这么形容,有些不太恰当,不过却很贴切,天云国际这边,负责培养郑文雅,负责安排她的演出,她的综艺,她的MV等等,一切和她正经事业有关的事情。
而这些事情所得的利益,天云公司负责抽成20%。
而老变,需要负责她的生活,公司以外的事情,比如说广告,比如说代言,当然,不管是广告还是代言,都需要取得公司的认可才行,而他主要的收入,就是这一部份的收入。
公司那边的收入,老变的合同原本只占百分之五,而广告这边的收益他要占15%。
打个比方,比如说郑文雅接到了一个商演,她赚到了一百万,而老变从这里面只会获得其中的五万,而郑文雅如果接到了一个广告代言,比如说某个画妆品,一年的代方费是100万,那老变就可以从中抽取15万的经纪费用。
当然,有一个前提是这个广告,得是老变拉过来的才行。
而且接不接,得郑文雅自己亲自点头,同时也得让公司了解才行。
郑文哲和老变是没有签过合同的,所以郑文哲所赚的钱,是用不着分给他的。
但郑文哲毕竟是顶着他妹妹,郑文雅的名头在活动,最近郑文雅这三个字,可谓是娱乐圈最火的名字,自然也有不少的厂商找来老变,希望可以请郑文雅来代言。
但都让老变压了下去,不是他不想要介绍给郑文哲,而是因为这是郑文哲的意思。
一是因为现在的他已经不缺动手术的钱了。
二则是因为他也希望,给老变有些利润,让他和老变签约是不可能的,因为他以后注定要走的不是娱乐圈这条路,所以让老变压一下,等自己的妹妹好了之后,再由自己的妹妹来接。
所以虽然这些代言暂时还没有接,但人脉和厂商是在那里等着的,这也是老变最近的心情很好的原因,在郑文雅身上投资的那些钱,估计在她好了之后,很快就可以回本了,甚至赚一笔,而赚的这一笔,估计也绝对不会差。
以现在郑文哲的火度,如果玩命的接广告、代言、综艺、电视剧之类的,保守估计一年赚个几千万问题不大,那他到手的钱,就是大几百万,甚至上千万!
当然,他也不可能这么做,郑文哲这一关,他就过不去。
不过就算是细水长流,这一笔钱也是相当可观的,而现在当他看到郑文哲拿出了顶级合同之后,他就更加的兴奋了,因为这钱,有可能会因为天云公司的推广,再次提升!
“个人商业收入抽成10%(只有郑文哲自己去的收入),团队收入40%,所有资源享有优先选择权,拥有歌曲发布渠道,如果想要涉足影视也拥有优先挑选权,每年可以选择活动次数……”看着条款上面那些天云公司给的资源,老变的眼睛都在冒光。
个人收入百分之十,这个就不用说了,团队收入40%,这个说实话,有些凶残。
杜咏思的合同是团队收入30%,不过崔原和郑文哲讲过,如果他签了这份合同,那杜咏思的团队收入就会降到25%,但不要误会,她的收入可完全没有下降。
现在随着郑文哲的名声火爆,NZG,俨然已经有了一些要往超一线女团前进的意思了。
原本她们的报价是100万商演一次,现在,光是现在就已经涨到200万了,如果《爱你》的成绩不错,或者是综艺火爆,那NZG整团的报价很有可能会达到300万,500万,800万!
以500万为例,20%是公司收入那就是100万,25%是杜咏思收入125万,40%是郑文哲收入200万,还有75万,就是剩下的十个人的收入,每人也有7万5000。
当然,天云公司是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,一个收入二百万,一个收入七万五,这换成是谁也不可能同意的,到时候肯定还会再平衡一下。
不过再怎么平衡,郑文哲拿的份额也不会低于百分之二十,也就是一百万他至少可以拿二十万,更何况现在一百万就已经是过去的价格了。
当然,郑文哲也有自己要尽的义务,比如说他写的歌曲,NZG使用的话是无偿的,也就是说他不会占有作词作曲的分成,他只享受团队分成。
同时他的歌,如果NZG用不了的话,那公司有优先购买权,就是在价格一致的情况下,只要公司明确的表态不要这首歌,他才可以卖给别人。
以卓兰那张专辑现在的火爆程度来看,郑文哲如果再写歌,价格至少翻三倍以上。
按着卓兰的话讲,现在如果郑文哲卖给她听海的话,那就是四十万现金加歌曲10%分成,直接花钱买断,得要300万,300万一首歌,好吧,郑文哲以后确实是不会缺钱了。
唯一的问题是,天云公司要签的合同年限有些高,十年,这个需要好好的考虑一下。
“哥,你这是……”看着手中的合同,郑文雅看向了郑文哲。
“这是你的合同,你自己决定签不签。”看着郑文雅看向自己的目光,郑文哲笑了一下。
“不,这不是我的合同,这是你的合同,现在的这一切,都是你一手建立起来的,我,我不能这么做……”看着面前的合同,郑文雅咬了咬嘴唇,认真的说道。
虽然她知道,这可能是娱乐圈最好的合同了,光凭着她自己可能一辈子都达不到,如果她签了这份合约,只要自己不是太笨,那这十年过后,她就可以衣食无忧了。
但是她不能,因为这是郑文哲的,如果自己签了,那自己和小偷有什么区别?
“呵呵,你想多了,让你签,你就签,你哥我对娱乐圈没有什么兴趣……”看着郑文雅那纠结的样子,郑文哲不禁失声笑了一下,自己的这个妹妹,看起来还是挺有良心的啊,没白瞎自己这么费力的帮她,不过可惜的是,他真心不太适合娱乐圈这潭浑水,他感兴趣的就只有杜咏思、艾茵、任雪、时静娴等等,哦,现在勉强还可以加一个卓兰吧。
“可是……”看着郑文哲这么坚决的样子,郑文雅不禁有些无奈的抬起了头。
“没有什么好可是的,你可是我妹妹,如果不是一个天后,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?老变看看合同有没有问题,没有,那就签了吧。”拍了一下她的脑袋,郑文哲笑着说了一句,听到郑文哲这斩钉截铁的话,郑文雅也把头低了下来,她,绝对不会让郑文哲失望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