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道士下山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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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老道士的说法,他当年在道观门口发现方逸的时候,方逸浑身上下都是光溜溜的,甚至连个包裹身体的襁褓都没有。
那时方逸身上唯一的一个东西,就是挂在他脖子上的这个吊坠,当时正被方逸含在嘴里往肚子里下吞咽着,憋的一张小脸通红,要是晚被老道士发现一会,指不定现在还有没有方逸这个人呢。
不过老道士似乎对这骨质的挂坠不怎么感冒,他虽然告诉了方逸这挂坠是从他身上发现的,但却是从不允许方逸佩带,这让年幼的方逸十分的奇怪,拐弯抹角的打听出了这挂坠的来历。
在一次酒后,老道士告诉了方逸,原来这只比拇指甲稍微大一点,雕琢着一个看似简单线条的挂坠,其实是佛门的一个法器,而且还是密宗的特殊法器,藏语称其为嘎巴拉。
所谓嘎巴拉,指的是用人骨制成的念珠或者是法器,在所有宗教里,也只有佛教中的密宗才用。
密宗又叫真言宗,是佛教的宗派之一,流传于藏、青等地,由于其在实践中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、礼仪,本尊信仰崇拜为特征,所以一直具有神秘主义的特征。
密宗法器多用人骨,当然人骨念珠所用的人骨,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的,它必须是喇嘛高僧的遗骨,就像是藏民们死后流行天葬,把自己的尸体喂食给老鹰,以达到世祖割股喂鹰的佛教境界,肉体已经成为生灵的食物,骨头便捐出来做法器。
人骨念珠最多用的是手指骨和眉骨,因为佛教讲究因缘,僧人作法手指自然用得最多,而眼睛则是阅佛经明世情的地方,这两个部位可谓是最有因缘,是具有悟性的骨骼,当然可以成为开启后人之智的法器。
手指骨做成的念珠一般来说较为容易,一般一副念珠十个手指的骨骼便可制作而成,而眉骨是比较硬的,所以一副念珠可能要用十几位高僧的眉骨制作而成。
试想小小的念珠竟然有十几位高僧的因缘在里面,对于一个佛教徒来说那将是多么珍贵。
而且人骨念珠或者法器的制作十分复杂,因为全是手工制作而成,所以僧人要拥有非常高技艺的,每天还要磨出其光泽,这样可能要用十几年的时间,同时要凑足一副念珠所有的眉骨,需要等十几位高僧圆寂,这样一来可能一副念珠需要花去五、六十年,甚至一百年。
只有指骨和眉骨制作的人骨念珠才能叫嘎巴拉,而小腿骨等人骨制作的念珠只能叫做人骨珠,不能被称之为嘎巴拉,而由高僧人骨做成的嘎巴拉则是少之又少。
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,在七八十年代之前,藏地和内地的接触一直都比较少,藏传佛教在世人眼中也一向都很神秘,要不是老道士一生走南闯北见多识广,恐怕他也未必能认出来这是由眉心骨所磨制的嘎巴拉。
按照方逸师父的说法,这枚嘎巴拉内蕴含着精纯的念力,应该是一位得道高僧甚至是活佛眉心骨所制,只是佛道殊途,老道士虽然为人豁达,但也不愿自己这个道家弟子去佩带佛门法器。
方逸从小被师父养大,很是孝敬师父,所以他虽然知道这个嘎巴拉法器和自己有着莫大的渊源,但也从来都没佩带过,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会将其取出来把玩一番。
“切,干嘛那么紧张?话说你什么东西我没见过?”
看到方逸不让自己触摸那个挂坠,胖子不由怪叫了起来,开口说道:“方逸,是不是胖爷我当兵走了几年,你小子勾搭上了哪个姑娘啊?老实交代,这是不是姑娘送你的定情信物?”
说来也奇怪,方逸从小在山中长大,有时候跟着师父进入深山采药经常是风餐露宿,但方逸偏偏长的是皮肤白皙相貌英俊,除了手心长有的老茧之外,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山里长大的孩子。
在方逸和胖子等人十三四岁的时候,胖子和三炮有时也会带一些村子里的小女孩来找方逸玩耍,无一例外的是,那些相对要早熟一些的女孩,都会对方逸表达出某种好感,搞的胖子很是吃味,如此才有这么一番说法。
“定情信物?亏你小子想得出来……”
听到胖子的话,方逸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:“这东西是件法器,叫做嘎巴拉,是由人骨磨制出来的,你们村子里的姑娘送定情信物,会送这玩意儿?”
“人骨磨制出来的?靠,你不早说?”
胖子伸向那嘎巴拉的手连忙缩了回来,忙不迭的说道:“老道士就会搞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,人骨头那么邪性的东西也敢往身上挂,我说你把这玩意儿给我拿远点……”
胖子也算是从小跟着老道士长大的,知道老道士虽然平时有点儿疯疯癫癫的,但实际上却是位深藏不露的高人,他手中也有很多常人所不懂的东西,是以只当这嘎巴拉是老道士传给方逸的。
“你懂个屁……”听着胖子胡言乱语,方逸忍不住笑骂了一句,“嘎巴拉是得道高僧的人骨所制,能驱邪避难,到你嘴里怎么就变成邪性了呢……”
方逸也懒得和胖子多说,这家伙是个话唠,根本就搅和不清楚,当下将那嘎巴拉拿在了手中,小心的摩挲了一下之后贴身挂在了脖子上。
作为自己身世唯一的线索,方逸自然对这个嘎巴拉异常的重视,以前师父在的时候方逸为了顾及师父的感受不会佩带,但现在老道士已经驾鹤归西了,方逸自然要将其贴身收藏。
“我一正宗道门传人,戴着佛门法器,这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……”
感受着胸口那嘎巴拉法器传来的一丝清凉,方逸心头也有点儿说不出的别扭来,原因却是老道士活着的时候没少编排现在的佛门,都是些挂羊头卖狗肉之辈,得道高僧已然是所剩无几了。
“好了,走吧,咱们去师父墓前祭拜一下,就能下山了……”
收好了嘎巴拉,方逸拍了一下手掌,他和师父都是身无长物的方外之人,除了日常修行所用的几串道珠之外,也就那么几件破旧的道袍了,连那个师父留给自己的小木箱都没能装满。
“嗯,老家伙死的时候我们不在,是应该去给他磕几个响头的……”
听到方逸的话后,胖子的注意力顿时从嘎巴拉上转移了过去,他虽然口头对老道士不怎么尊重,但从小却是没少吃老道士的酒肉,内心对其也是十分敬重的。
“等到他日我有钱了,一定回来重修上清宫……”
拎着箱子和胖子出了道观,方逸回头看去,脸上现出了一丝不舍,日日在这里住着虽然感觉孤寂清冷,只是此刻一旦要远离,那种离家的思绪却是涌上了方逸的心头。
“好了,以后胖爷和你一起来重修这里还不行吗?”
胖子这个人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,其实心思却是比较细的一个人,看到方逸脸上露出的不舍之后,一把揽住了方逸的肩头,开口说道:“快点去看看老家伙的墓地吧,我倒是要看看,他给自己选了处什么风水宝地?”
老道士活着的时候,经常会感叹自己空有一身堪舆点穴的本领,但却苦于没有后人,就算是自己选了一处上佳的风水佳穴,也是无法惠及后人。
“你小子可别动什么歪念头……”
看到胖子那滴溜溜直转的眼睛,方逸忍不住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袋上,没好气的说道:“师父曾经布下阵法,但凡有人敢侵犯他的墓地,都将会死无葬死之地,更何况师父那墓葬里什么都没有,你小子少打主意……”
“哎,我说方逸,你别冤枉我啊,我哪里有那种想法……”被方逸拍了一巴掌,胖子顿时怪叫道:“我要是想去干那一行,也会去找我们自家老祖宗啊,就老道士那穷样,能有什么好的陪葬品?”
“行了,你们家老祖宗还不知道是谁呢,少在这里胡说八道了……”方逸被胖子说的笑了起来,胖子姓魏,大名叫做魏锦华,而胖子的外号则是叫做金花,小的时候没少因为这外号和人打架。
不过按照胖子的说法,他们这一族的人,其实原本并不是姓魏,而是姓曹,是三国时期曹操的后代,在西晋魏国被司马炎灭掉之后为了避祸,才改曹为魏,躲避到这个小山村里来的。
胖子这话倒也不是无的放矢,因为他们族中有一本族谱,确实能追溯到那个时期,老道士当年也曾经去查看过那本族谱,回来给方逸说山下这村子里的人,极有可能就是曹操一脉的后人。
只是前些年村子里的祠堂失了一次火,将祠堂内所有的族谱都焚为灰烬,这让当时在部队里的胖子很是痛心疾首,因为他从小立志要去寻找祖宗曹操的七十二疑冢,可是这一场大火却是断掉了胖子的这个念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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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老道士的说法,他当年在道观门口发现方逸的时候,方逸浑身上下都是光溜溜的,甚至连个包裹身体的襁褓都没有。
那时方逸身上唯一的一个东西,就是挂在他脖子上的这个吊坠,当时正被方逸含在嘴里往肚子里下吞咽着,憋的一张小脸通红,要是晚被老道士发现一会,指不定现在还有没有方逸这个人呢。
不过老道士似乎对这骨质的挂坠不怎么感冒,他虽然告诉了方逸这挂坠是从他身上发现的,但却是从不允许方逸佩带,这让年幼的方逸十分的奇怪,拐弯抹角的打听出了这挂坠的来历。
在一次酒后,老道士告诉了方逸,原来这只比拇指甲稍微大一点,雕琢着一个看似简单线条的挂坠,其实是佛门的一个法器,而且还是密宗的特殊法器,藏语称其为嘎巴拉。
所谓嘎巴拉,指的是用人骨制成的念珠或者是法器,在所有宗教里,也只有佛教中的密宗才用。
密宗又叫真言宗,是佛教的宗派之一,流传于藏、青等地,由于其在实践中以高度组织化的咒术、礼仪,本尊信仰崇拜为特征,所以一直具有神秘主义的特征。
密宗法器多用人骨,当然人骨念珠所用的人骨,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的,它必须是喇嘛高僧的遗骨,就像是藏民们死后流行天葬,把自己的尸体喂食给老鹰,以达到世祖割股喂鹰的佛教境界,肉体已经成为生灵的食物,骨头便捐出来做法器。
人骨念珠最多用的是手指骨和眉骨,因为佛教讲究因缘,僧人作法手指自然用得最多,而眼睛则是阅佛经明世情的地方,这两个部位可谓是最有因缘,是具有悟性的骨骼,当然可以成为开启后人之智的法器。
手指骨做成的念珠一般来说较为容易,一般一副念珠十个手指的骨骼便可制作而成,而眉骨是比较硬的,所以一副念珠可能要用十几位高僧的眉骨制作而成。
试想小小的念珠竟然有十几位高僧的因缘在里面,对于一个佛教徒来说那将是多么珍贵。
而且人骨念珠或者法器的制作十分复杂,因为全是手工制作而成,所以僧人要拥有非常高技艺的,每天还要磨出其光泽,这样可能要用十几年的时间,同时要凑足一副念珠所有的眉骨,需要等十几位高僧圆寂,这样一来可能一副念珠需要花去五、六十年,甚至一百年。
只有指骨和眉骨制作的人骨念珠才能叫嘎巴拉,而小腿骨等人骨制作的念珠只能叫做人骨珠,不能被称之为嘎巴拉,而由高僧人骨做成的嘎巴拉则是少之又少。
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,在七八十年代之前,藏地和内地的接触一直都比较少,藏传佛教在世人眼中也一向都很神秘,要不是老道士一生走南闯北见多识广,恐怕他也未必能认出来这是由眉心骨所磨制的嘎巴拉。
按照方逸师父的说法,这枚嘎巴拉内蕴含着精纯的念力,应该是一位得道高僧甚至是活佛眉心骨所制,只是佛道殊途,老道士虽然为人豁达,但也不愿自己这个道家弟子去佩带佛门法器。
方逸从小被师父养大,很是孝敬师父,所以他虽然知道这个嘎巴拉法器和自己有着莫大的渊源,但也从来都没佩带过,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会将其取出来把玩一番。
“切,干嘛那么紧张?话说你什么东西我没见过?”
看到方逸不让自己触摸那个挂坠,胖子不由怪叫了起来,开口说道:“方逸,是不是胖爷我当兵走了几年,你小子勾搭上了哪个姑娘啊?老实交代,这是不是姑娘送你的定情信物?”
说来也奇怪,方逸从小在山中长大,有时候跟着师父进入深山采药经常是风餐露宿,但方逸偏偏长的是皮肤白皙相貌英俊,除了手心长有的老茧之外,怎么看都不像是在山里长大的孩子。
在方逸和胖子等人十三四岁的时候,胖子和三炮有时也会带一些村子里的小女孩来找方逸玩耍,无一例外的是,那些相对要早熟一些的女孩,都会对方逸表达出某种好感,搞的胖子很是吃味,如此才有这么一番说法。
“定情信物?亏你小子想得出来……”
听到胖子的话,方逸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:“这东西是件法器,叫做嘎巴拉,是由人骨磨制出来的,你们村子里的姑娘送定情信物,会送这玩意儿?”
“人骨磨制出来的?靠,你不早说?”
胖子伸向那嘎巴拉的手连忙缩了回来,忙不迭的说道:“老道士就会搞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,人骨头那么邪性的东西也敢往身上挂,我说你把这玩意儿给我拿远点……”
胖子也算是从小跟着老道士长大的,知道老道士虽然平时有点儿疯疯癫癫的,但实际上却是位深藏不露的高人,他手中也有很多常人所不懂的东西,是以只当这嘎巴拉是老道士传给方逸的。
“你懂个屁……”听着胖子胡言乱语,方逸忍不住笑骂了一句,“嘎巴拉是得道高僧的人骨所制,能驱邪避难,到你嘴里怎么就变成邪性了呢……”
方逸也懒得和胖子多说,这家伙是个话唠,根本就搅和不清楚,当下将那嘎巴拉拿在了手中,小心的摩挲了一下之后贴身挂在了脖子上。
作为自己身世唯一的线索,方逸自然对这个嘎巴拉异常的重视,以前师父在的时候方逸为了顾及师父的感受不会佩带,但现在老道士已经驾鹤归西了,方逸自然要将其贴身收藏。
“我一正宗道门传人,戴着佛门法器,这的确是有些说不过去……”
感受着胸口那嘎巴拉法器传来的一丝清凉,方逸心头也有点儿说不出的别扭来,原因却是老道士活着的时候没少编排现在的佛门,都是些挂羊头卖狗肉之辈,得道高僧已然是所剩无几了。
“好了,走吧,咱们去师父墓前祭拜一下,就能下山了……”
收好了嘎巴拉,方逸拍了一下手掌,他和师父都是身无长物的方外之人,除了日常修行所用的几串道珠之外,也就那么几件破旧的道袍了,连那个师父留给自己的小木箱都没能装满。
“嗯,老家伙死的时候我们不在,是应该去给他磕几个响头的……”
听到方逸的话后,胖子的注意力顿时从嘎巴拉上转移了过去,他虽然口头对老道士不怎么尊重,但从小却是没少吃老道士的酒肉,内心对其也是十分敬重的。
“等到他日我有钱了,一定回来重修上清宫……”
拎着箱子和胖子出了道观,方逸回头看去,脸上现出了一丝不舍,日日在这里住着虽然感觉孤寂清冷,只是此刻一旦要远离,那种离家的思绪却是涌上了方逸的心头。
“好了,以后胖爷和你一起来重修这里还不行吗?”
胖子这个人虽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,其实心思却是比较细的一个人,看到方逸脸上露出的不舍之后,一把揽住了方逸的肩头,开口说道:“快点去看看老家伙的墓地吧,我倒是要看看,他给自己选了处什么风水宝地?”
老道士活着的时候,经常会感叹自己空有一身堪舆点穴的本领,但却苦于没有后人,就算是自己选了一处上佳的风水佳穴,也是无法惠及后人。
“你小子可别动什么歪念头……”
看到胖子那滴溜溜直转的眼睛,方逸忍不住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袋上,没好气的说道:“师父曾经布下阵法,但凡有人敢侵犯他的墓地,都将会死无葬死之地,更何况师父那墓葬里什么都没有,你小子少打主意……”
“哎,我说方逸,你别冤枉我啊,我哪里有那种想法……”被方逸拍了一巴掌,胖子顿时怪叫道:“我要是想去干那一行,也会去找我们自家老祖宗啊,就老道士那穷样,能有什么好的陪葬品?”
“行了,你们家老祖宗还不知道是谁呢,少在这里胡说八道了……”方逸被胖子说的笑了起来,胖子姓魏,大名叫做魏锦华,而胖子的外号则是叫做金花,小的时候没少因为这外号和人打架。
不过按照胖子的说法,他们这一族的人,其实原本并不是姓魏,而是姓曹,是三国时期曹操的后代,在西晋魏国被司马炎灭掉之后为了避祸,才改曹为魏,躲避到这个小山村里来的。
胖子这话倒也不是无的放矢,因为他们族中有一本族谱,确实能追溯到那个时期,老道士当年也曾经去查看过那本族谱,回来给方逸说山下这村子里的人,极有可能就是曹操一脉的后人。
只是前些年村子里的祠堂失了一次火,将祠堂内所有的族谱都焚为灰烬,这让当时在部队里的胖子很是痛心疾首,因为他从小立志要去寻找祖宗曹操的七十二疑冢,可是这一场大火却是断掉了胖子的这个念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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