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2夏侯擎天的独特礼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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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这个孩子有大造化,有朝一日能去无忧城的话,也许会找到她的父母,他们一家人还能在那里团聚……希望千寒和第五好好地活着,只要活着,就有希望!
想到这里,玉惊雷更加坚定了支持玉绯烟的决心。
以前他的希望是玉绯烟在自己的庇护下平平安安地长大。
即便她没有继承父母的天赋,不能习武,那又如何!当一个普通女子,嫁人生子,有玉家在她背后,玉绯烟也能过得舒坦自在。
可是现在,玉绯烟展现出了自己的强悍实力和不俗的能力,让玉惊雷改变了初衷。
金鳞岂非池中物!
孩子大了,她的站得位置会越来越高,眼界也会越来越宽广!
他应该支持玉绯烟!让她在广袤天空下自由翱翔!
“爷爷,我还没出门呢,您就赶我走,是不是这段时间嫌我吵着您了?”玉绯烟挽着玉惊雷的胳膊撒娇道。
“哪里会!你一直在爷爷身边,爷爷才开心呢——”玉惊雷笑道,“都是大姑娘了,可以嫁人了,怎么还像小孩子一样撒娇呢!让大家看到你这个样子,你武神的威仪就没了!”
玉惊雷和玉绯烟在华夏国的爷爷非常相似,所以她一直很喜欢这个老爷子。
“我还小呢,才不这么早嫁人!我就陪着您!而且,就我算到八十岁,在您面前不也是个孩子!您永远是我爷爷,这是改变不了的!”
“哈哈哈哈!傻孩子!”
听了这话,玉惊雷心中的郁闷一扫而光。
虽然不知道刚才那一瞬,玉惊雷身上为什么会有忧伤的情绪,但这会儿逗乐了爷爷,玉绯烟还是很有成就感。
在她心里,已经把玉惊雷当做了自己的亲人。
玉绯烟暗自发誓,这一次去斗药大会,一定要把大哥和三叔找回来!
“爷爷,我也有礼物要送给你!”玉绯烟拉着玉惊雷去了松鹤楼,递给他一颗火红色的药丸,“您在武王巅峰已经停留了十多年,这颗药也许能帮助你提升。”
“好!好!”
连自己都想到了,让玉惊雷再次感受到了玉绯烟的贴心。
玉惊雷服下药丸之后打坐入定,一直到三天后才睁开眼睛,双眼精光闪闪,面色发红,原本花白的头发,也变成了黑色,看上去年轻了许多。
“将军,您感觉怎么样?”老魁和向管家一左一右,关切地看着玉惊雷。
“我已经是武皇了!”玉惊雷站起来,非常惊奇。
玉绯烟到底是多少等级的药师?为什么她炼制出的药丸,能让一直在武王瓶颈徘徊的自己,提升这么多?
“恭喜将军!”
一听玉惊雷成为武皇,老魁和向管家又惊又喜。
“将军,大家也提升了很多,现在这一百个混小子,都是武灵了!”
“武灵?”玉惊雷惊得下巴差点儿掉到地上。这些亲卫只是普普通通的士兵,以前的等级顶多是武师,现在却晋升两级,成了武灵?这也太让人吃惊了把!
“烟儿呢?”
“将军,大小姐正在操练那帮小子呢!”
“快!快带我去看看!”
等玉惊雷到达练武场的时候,玉绯烟正在高台上演示格斗术。
她的招式简单实用,招招致命,看得亲卫们连连叫好,这下子,对大小姐简直是五体投地了。
“习武的目的,是强身健体,保家卫国,保护我们在意的人,不是为了好看,也不是为了卖弄!”
“你们把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招全部给我丢掉,面对敌人,哪怕是一秒钟,都难能可贵,哪儿有时间讲江湖道义,干掉对方,才是王道!让我们的目标是,正中红心,一招制敌!”
“是!正中红心,一招制敌!”
看到玉绯烟那么强的号召力,玉惊雷拍腿叫好。
不愧是我玉家的孩子,这份气魄,这种觉悟,简直就是天生当将军的料!
可惜玉绯烟是女生,如果她要是男孩子,玉惊雷一定把她丢到军队里历练,不出几年,玉家又会升起一颗将门新星!
玉绯烟在玉家又呆了五天,等亲卫已经彻底被她洗脑,又普通士兵变成军人中的战斗机后,她也要离开了。
“在外面照顾好自己!”玉惊雷没有多余的话,只是塞给玉绯烟一沓厚厚的银票。
“爷爷,您这该不是把家底儿都给了我吧?”
虽然嘴上这样说,但玉绯烟知道,出门在外,没有钱不行。
更何况斗药大会上说不定会遇到什么奇珍异宝,玉绯烟还打算找到玉千血后,给他治病,所以她这会儿也没客气,乖乖地把银票塞进衣兜里。
“放心!咱们家底儿厚实着呢!你赶紧走,快走,别让我看到你——”
玉惊雷眼睛一热,怕玉绯烟看到自己的模样,他连忙转过身,挥手赶她走。
“走吧走吧!你走了我正好清净几天!”
“那我走啦!爷爷再见!”
玉绯烟丢下一句话,之后是一连串的脚步声,最后大门关上,玉惊雷背后彻底没了声音。
还真的就这么走了啊?
虽然玉惊雷早就安慰自己,孩子大了,要放她出去。可是现在玉绯烟真的离开,老爷子心里还是一阵失落。
这个丫头,就这么走了!
唉——
等玉惊雷不舍地回过头,发现原本已经离开了的玉绯烟站在原地,笑呵呵地看着他。
“我就知道爷爷舍不得我!”
玉绯烟扑进玉惊雷怀里,老人的胸怀很宽广,让她一阵心安。
“爷爷,我不在家的时候,您要照顾好自己!食补的单子我已经交给向管家,您必须好好吃饭!现在我是玉家的家主,你要是不按照我的要求做,回来我可是会生气的!”
“知道了,知道了!啰嗦,小小年纪就成管家婆了——”
玉惊雷虽然假装气呼呼,心里可是美滋滋的。
他现在终于明白,为什么人们都说女儿是小棉袄了,他的乖孙女可不就是贴心的小棉袄!
祖孙惜别,玉绯烟终于踏出了玉家大门。
等回到练武场,玉惊雷的眼角还是红红的。
“将军,您是舍不得大小姐吧?大小姐只是闭关,又不是出远门,您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了?”
不知道玉绯烟要去参加斗药大会的李二德,在玉惊雷一进来后,就笑呵呵地指着玉惊雷眼角边的湿润取笑。
“您不是常常教育我们,流血流汗不流泪么?今天您自个儿怎么哭了?”
“滚!别惹老子!”
玉惊雷飞起一脚,踹在李二德的屁股上,疼得李二德捂着屁股嗷嗷叫。
“将军,您冤枉俺!俺这叫观察敏锐!”
“大小姐可是狠夸了俺,说俺是什么猴子来着,火眼金睛呢!妖怪在我面前,我一眼就看出来了!”
李二德的话,引来亲卫们的哄笑,哪知道玉惊雷转身指着笑得最厉害的老魁下了命令:
“烟儿不是给你们制定了训练计划吗,我看你们太闲,肯定是训练量不够。从今天起,训练翻倍!我会一直盯着你们的!”
玉惊雷龇着牙,眼里闪过一道暗黑光芒,瞬间化身暗黑大神。
“啊——”
“将军大人,您不能酱紫!”
“李二德,都怪你!大家伙儿,咱们别放过他……”
立刻,场上一片哀嚎。
看到这些鲜活年轻的脸,玉惊雷原本因为玉绯烟离开而变得糟糕的心情,也渐渐开朗起来。
这样的生活,真好!
玉绯烟原本和霍神医约好在城外的送客亭见面,一起去落霞谷,可是她到了约定地点,发现原本说好的两人,变成了一大帮人。
“玉丫头,小莲瑾实在是太磨人,没办法,我只好答应他!”
一见到玉绯烟,霍神医就颠颠地跑到她面前解释。
“再说,历年的斗药大会有很多灵药,说不定对他的身子有用。我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爱莲居,很可怜,就心软得同意了!”
霍神医胖嘟嘟的指头绞在一起,小眼睛心虚地看着玉绯烟。
他可不敢告诉她,莲瑾用另一道茶点收买了自己。那茶点太香甜了,霍神医一个没忍住,就把他和玉绯烟约定的时间卖给了莲瑾。
霍神医可以预料到,如果玉绯烟知道真相,肯定会笑话他是个吃货!
虽然霍神医一直标榜,我是吃货,我骄傲,我促进经济消费,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水平!
可在玉绯烟面前,他还是理亏。
对莲瑾和墨殇的出现,玉绯烟并不排斥,莲瑾因为身体的病痛,始终足不出户,这么多年都生活在一个地方,活动空间不过是爱莲居,的确应该出来多走走!
可是,一旁的豪华马车是怎么回事?!
那个兴奋地叽叽喳喳的夏侯雪,还有她身边的几个人,让玉绯烟看着头脑发痛。
“他们是怎么来的——”
玉绯烟把霍神医拽到一旁,指着夏侯雪、薛子怡和程冠中,还有她没想到的另一个人——薛蔷。
“我也不知道啊!”
霍神医傻傻地皱了皱眉鼻子。
他们刚到送客亭,夏侯雪就追了过来。
霍神医简直怀疑这个雪公主长了个狗鼻子,嗅觉这么灵,那么远都能闻到小莲瑾的味道!
“那个雪公主肯定是冲着小莲瑾来的!不过,她身边有武圣保护,看来是大周皇上皇后允许的,所以不需要我们操心,大家不过是顺路罢了。”
“希望真的只是顺路。”
玉绯烟的话还没说完,夏侯雪身边的武圣赵胜背着宝剑走了过来。
“霍神医,这次去落霞谷,给你们添麻烦了,真是不好意思!”
赵胜这么说,心里是真的觉得不好意思。
这除夕才过了几天,元宵节都没有到,赵胜就被刘皇后派来保护夏侯雪,送她去参加斗药大会。
好吧,他是臣子,上面的命令不能不听。
可是雪公主,你为什么非要跟莲公子同行?
赵胜多少知道夏侯雪对莲瑾的情感,她这次追来,也是为了莲瑾。
都说女追男,隔层纱,但是,自从夏侯雪出现后,莲瑾就一直躲在马车里,连面儿都不露一个,这分明就是嫌弃啊!
更何况霍神医也是淡淡的模样,显然就是不欢迎他们!
可夏侯雪直到现在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自己被人厌烦,依旧欢乐地幻想着和莲瑾同路,会是多美好的事情。
公主,你脑子里装得是屎吗?
还是你的眼睛瞎了,看不到别人的冷漠?
赵胜非常无奈,只能歉意地看向霍神医和玉绯烟。
霍神医耸耸肩没说话,只是看着玉绯烟,让她来决定。
他的态度,让赵胜非常惊讶。
这少女是谁?
虽然玉绯烟蒙着面纱,看上去年岁不大,可是霍神医是大陆上唯一的药王,他这么看重这少女,她究竟是何方神圣?
“算了,一起走吧!”
与其一路上一直都被夏侯雪追逐着,不如一起走,省事儿。
“不知道这位姑娘怎么称呼?”
看出霍神医对玉绯烟的重视,他有礼貌地问道。
不等玉绯烟回答赵胜的话,夏侯雪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。
“赵胜,她的名字你肯定听说过!她就是鼎鼎大名的玉罗刹,医术可高明了!现在给莲哥哥治病!”
夏侯雪挤到玉绯烟面前,睁大眼睛看着她。
“罗刹,没想到你也要去斗药大会啊!太好了!我们这一次同路,真的是缘分啊!莲哥哥就拜托你了,他身子骨弱,经不起颠簸的!”
缘分你妹啊!
玉绯烟头上冒出三条黑线。
如果要强硬地给他们的出现安上缘分两个字,玉绯烟觉得,这肯定是一场孽缘。
“公主——”
见夏侯雪这样,玉绯烟心里憋着一口气,必须发泄出来。
“你没事儿把眼睛睁这么大,不怕眼珠子掉下来吗?就算有霍老这个药王在,但他恐怕也没有办法把掉出来的眼珠子安装回去!”
玉绯烟的话,直接戳中夏侯雪的伤心处。
大周皇室盛产俊男美女,夏侯雪也算的上是个美人胚子。
唯一让夏侯雪不满意的是,她是单眼皮,眼睛并不大。所以夏侯雪从小就喜欢努力睁大眼睛,好遮掩自己小眼睛这个事实。
现在直接被玉绯烟点出眼睛小的事实,夏侯雪当场就差点儿哭了出来。
眼睛小又不是我的错,干嘛欺负小眼睛!
看到夏侯雪郁闷,玉绯烟心情大好。
果然,遇到让自己不舒服的人,只有让对方更加不痛快,才能心情舒畅,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啊!
玉绯烟抒发了心情,满面笑容地离开,就在她路过薛蔷的时候,他忽然站了出来。
“罗刹姑娘,好久不见!”
这是区区八个字,薛蔷像筹划了一个世纪似的,刚说出口,他那张玩世不恭的脸立刻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,像初春的桃花,迷人眼睛。
“嗯!”
玉绯烟“嗯”了一声,算是回答。她没有忘记当初在红星镇的鸿月酒楼,薛蔷是如何毒舌地咒她死掉。
没有办法,她就是这样小心眼的女人!
虽然不至于为了一句话就报复薛蔷,但是给他好脸色,和他做朋友,那是不可能的!
薛蔷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玉绯烟烙上了“夏侯楠党”的烙印,见玉绯烟冲自己点头,他乐得有些忘乎所以,心里冒起粉色的小泡泡。
自从上次见过玉罗刹后,薛蔷的心里就有一棵叫做“暗恋”的小种子,开始悄悄萌芽。
怎么有女孩子长那么漂亮,就连发怒的时候,都是那么娇里娇气的可爱呢!
薛蔷的春心萌动落在薛子怡眼里,她大惊,立刻上前和玉绯烟打了招呼,把弟弟拽了回来。
薛蔷是阴山公府唯一的男丁,自小就收到百般宠爱,薛子怡也非常疼爱这个弟弟。可是现在看到薛蔷喜欢的对象居然是玉罗刹,薛子怡吓得小心脏差点儿掉出来。
不行!
她必须找个时间和薛蔷好好谈谈。
玉罗刹是临江王的人,薛蔷和夏侯擎天抢女人,无疑是飞蛾扑火,自寻死路!
再说,玉罗刹医术那么高明,薛蔷除了阴山公世子的身份,再也没有别的出色建树,玉罗刹是不可能看上他的!
薛子怡已经打定主意,必须在薛蔷心里的小种子刚刚萌芽的时候,给他掐断!
免得他犯傻,最后自己受伤,还连累阴山公府!
虽然薛子怡面对外人时会算计,可薛蔷是她同父同母的弟弟,对他,薛子怡是实打实的好,生怕弟弟受伤害。
玉绯烟不知道这些事情,她和莲瑾说了几句话,叮嘱他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喊自己,之后大家便准备出发。
突然,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。
柳晟骑着枣红色的马,身边奔跑着一头巨大的黑狗。
“玉姑娘,请等一等!我家王爷有礼物要送给你——”
柳晟下马,带着大狗来到玉绯烟面前,“王爷知道玉姑娘要去参加斗药大会,怕你路上孤单,就把憨子送来给你做伴!”
“憨子?!”
这是玉绯烟第二次见到这头叫“憨子”的狗。
它体格魁梧,个头有老虎大小,但是模样憨头憨脑,看着傻乎乎的,极具欺骗性。
不过,玉绯烟还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个长得具有欺骗性的大狗,在玉家一口吃掉了浙夏筠的胳膊。
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狗,名叫憨子,实质上却和它的主人一样凶残……
只是,夏侯擎天把憨子送来给她做伴,这是什么意思?
就算是送女生礼物,不是应该选择蝴蝶犬,挪威梗这样的萌萌乖巧的小型犬吗?
送一头大狗来,马车里装不下啊!
似乎看出了玉绯烟的疑惑,柳晟笑着摇着玉扇。
“玉姑娘放心,憨子耐力极好,跟在马车后不会掉队,你不用管它。它饿了会自己出去捕食,不会给你添麻烦的!而且,憨子体格好,你可以把它当坐骑!”
对柳晟说的话,玉绯烟是一百个不相信。
她总觉得这个长着一双美艳狐狸眼的男子是十足的笑面虎,特别他摇动玉扇的模样,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,那就是——闷骚!
“我可以拒绝吗?”
玉绯烟问道,她不是憨子的主人,管制不了它。
万一这个凶残的大狗像它的主人一样,路上看到谁不顺眼,就上演大吃活人的戏码,怎么办?
“哎——”
见玉绯烟不乐意,柳晟长长地叹了口气,无奈地看着大狗,声音里透露出一股可怜劲儿:
“玉姑娘恐怕不知道,王爷说了,你要是嫌弃憨子,等他回来,就把憨子宰了炖狗肉!不能讨你欢心,憨子活着也没有什么意义,不如当下酒菜,这是王爷的原话!”
“嗷——呜——”
柳晟这么说,大黑狗顺势趴在地上假装发抖,肥大的前爪捂着眼睛,做哭泣状,差点儿笑翻玉绯烟。
如果你是宠物型,撒娇卖萌,那叫可爱!
可是,一只巨型犬趴地上傲娇,这完全就成了搞笑,好吗!
看出玉绯烟强忍着笑意,大黑狗幽怨地看了她一眼,可怜兮兮地垂着头,像被抛弃的流浪狗一样,让玉绯烟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。
“好吧!”
想到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夏侯擎天,玉绯烟还真的担心他脑子抽风,宰了大黑狗。
玉绯烟对狗并不排斥,甚至很喜欢狗狗。
即便憨子体格的确壮硕了一些,但改变不了它是狗的事实。
玉绯烟蹲下来,点了点大黑狗的湿漉漉的鼻子,“不想变成狗肉,就要听我的话!我让你东,你不能西,我让你咬人,你不能撵鸡,知道吗?”
“嗷——呜——”
憨子像能听懂人话似的,使劲点头。
咬人?
它最喜欢这样的游戏了!好开森!
看来主人说的没错,跟着这个小姑娘,绝对有开森的事情!
于是,去斗药大会的队伍中,又加入了一只大狗。
多出一只动物,夏侯雪非常好奇,原本心情郁闷的她,这会儿也忘了刚才的不愉快,跑到了大黑狗面前,惊讶地看着它。
“这是十四叔养的狗?果真好……”
想了半天,夏侯雪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形容憨子。
“呜——”
面对夏侯雪的友好,憨子肥硕的头扭到一旁,身子也后退两步,站在玉绯烟旁边,表明了自己的立场。
“好……有个性!”
被一只狗嫌弃,夏侯雪小脸垮了下来。只好在心底暗自安慰自己,不能跟畜生一般见识!
更何况这是十四叔的狗,最好还是要离它远点儿!毕竟跟在凶残的十四叔身边,也不会是什么好狗!
珍爱生命,远离十四叔……以及他的一切!夏侯雪在脑子里不断重复着这句话。
别了柳晟,队伍启程,憨子主动地趴在了玉绯烟身边。
这是,请她去骑它?
玉绯烟骑过马,年幼的时候骑过猪,骑过山羊、驴,还真没骑过狗。
快来快来!憨子欢乐地摇着尾巴。
玉绯烟想了想,真的跨坐在憨子的背上。
这一坐上去,玉绯烟才知道柳晟说的不假。如果不是因为憨子是只狗,她都要怀疑自己是骑上了一头野兽。
憨子奔跑得时候四平八稳,坐在它雄壮的背上,玉绯烟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颠簸。
而且它看似蠢萌,其实威武霸道,但凡憨子和玉绯烟所到之处,百鸟惊飞,连野兽都退避三舍……超级拉风!
玉绯烟不由得想,这要是回现代社会,她完全可以跟迪拜那些晒老虎、豹子的土豪们比拼了!
看着马车前飞奔的大黑狗,莲瑾若有所思。
为了玉绯烟,那个男人还真是舍得下血本啊,他这是,动了真心吗?
只是,你想和她在一起,先要问我答不答应——
这一路上,非常顺利。
即便偶尔会遇到小打小闹的山贼土匪,可那些人一看到凶猛的大黑狗龇牙咧嘴,锋利的银牙像刀子一样闪闪发光,立刻吓得哭爹喊娘地丢下武器就跑了。
这也让玉绯烟可以预见,憨子会和他的主人一样,暴戾之名,四海远扬!
现在,除了每天给莲瑾诊治时,玉绯烟会在莲瑾的马车上呆上一段时间,其他时候她都骑在憨子上,一路张扬,十分惬意。
“看到了吧!”
薛子怡指着队伍最前面的玉绯烟对薛蔷道,“蔷儿,不是姐姐说你,你就死了心吧!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她,你要不起!”
“姐,你怎么老说打击我的话。”薛蔷很郁闷。
薛蔷骑着白色骏马,路上总会跑到玉绯烟身边和她说话,刷存在感。
可是,那只大狗似乎非常不待见他!
薛蔷始终认为,憨子每次见到他时的表情简直就是一个横眉冷对,它甚至还故意对着他的马咆哮,吓唬它!
有一次这大狗扑上前,做咬白马的脖子状,惊了马,把薛蔷从马背上摔下来,摔破了他的裤子,闹了大笑话,害薛蔷好几天都没脸见玉绯烟。
可是,薛蔷就是个越挫越勇的性子!
憨子越是这样不买账,他越是想收买这头大狗。
于是,每到落脚的地方,薛蔷总会分给憨子一大份肉。
哪知道,这只该死的狗吃肉的时候非常欢畅,来者不拒,可一转身,又摆出立场坚定的模样,该咬马的时候还是咬得开心,完全没有节操!更加印证了一句话——肉包子打狗,有去无回。
真是和它的主人一样……让人讨厌!
“蔷儿,姐姐是为你好!夏侯擎天是什么人,你是清楚的。别说你我,就是我们阴山公府,都不是临江王的对手。这世界上的好姑娘那么多,你为什么就对她念念不忘呢!”
薛子怡苦口婆心,口水都说干了,嗓子开始冒烟,可薛蔷丝毫不动摇。
“姐姐,这世上那么多人,我就是想要她!”
提到玉罗刹,薛蔷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笑容来。
“姐,你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。就像满世界,只有她一个人。无论她怎样,在我眼里都是美好的!哪怕她笑着骂我,也是可爱极了!”
“傻了傻了!”
见薛蔷呆呆地傻笑,薛子怡忍不住头疼起来。
她的确不知道真爱是什么,没有体会过,也不想体会!
父亲当年也真爱母亲的,但是,自从母亲一连生下两个女儿,父亲就开始以子嗣为借口,大肆纳妾,并且纵容怀孕的小妾欺压到母亲身上。
在薛子怡幼时的记忆中,母亲总是坐在窗前默默垂泪,母亲的房间里也总是充斥着各种药味。
为了生下儿子,母亲一直寻找各种生子的秘方,身上常年都是丹药的味道,父亲每次到母亲房里,都是例行公事,薛子怡永远都忘记不了父亲那种厌恶的表情……
所以,她从来不相信爱情是永恒的,只相信利益。
现在看到薛蔷这样,薛子怡忍不住在心里骂他魔障了!
早知道这样,她就不该带薛蔷去落霞谷。
最后,薛子怡见薛蔷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,不得不拿出杀手锏。
“蔷儿,你要是不听我的劝,我就写信把这件事情告诉父亲。”
“父亲的脾气你是知道的,他即便疼爱你,也绝不会为了你和临江王为敌。如果父亲知道你惦记王爷的心上人,他一定会派家里的武师来押你回去,你自己好好想一想!”
被薛子怡这般恐吓,薛蔷表面上听从了姐姐的话,心里却还是念着玉罗刹。
不过,不等薛蔷有更进一步的表示,他再次从马上摔下来。
这一次非常不幸,薛蔷摔断了左边的小腿,不得不日日呆在马车里,天天对着霍神医那张胖乎乎的脸。
薛蔷原本期望通过这一次的受伤,能像莲瑾那样,有接触玉绯烟的机会。
但是莲瑾突然犯病,玉绯烟基本上都在莲瑾的马车里,让薛蔷极其羡慕莲瑾,恨不得自己也生命垂危,那样就能近距离看到自己的女神了。
“霍神医,能不能让罗刹姑娘来给我看看腿啊?我怎么觉得小腿有点儿不对劲呢?”
“怎么,你这是质疑老夫的医术?”
霍神医这辈子对讨厌别人怀疑他的本领,薛蔷这样说,无疑是踩到了雷点。
“没有没有!您请息怒,我弟弟不是这个意思,您别跟他一般见识!”旁边的薛子怡狠掐了薛蔷一把,连忙给霍神医道歉。
“您给我弟弟治腿,我们感激您还来不及呢,怎么会质疑您呢!”
即便薛子怡事后说了无数好话来弥补薛蔷的蠢话,可霍神医是拧巴性格,直接把薛蔷赶出了他的马车,丢给了程冠中。
他这么做,正中程冠中下怀。
关于玉绯烟和霍神医要去参加斗药大会的事情,他早就写信发回了药王阁。林掌门回信,让他密切关注着二人的动向,随时汇报,所以这一路上,程冠中都在寻找机会。
“薛蔷,你和罗刹姑娘是怎么认识的?”
程冠中看出薛蔷的那点儿小心思,总是有意无意地套他的话。
不过,程冠中这一次失策了!
只要遇到和玉罗刹有关的事情,薛蔷就非常警惕。
薛蔷曾经无意中看到程冠中夜里偷偷摸摸放信鸽出去,现在对方突然跟自己打听玉罗刹的事情,他不知道程冠中有什么目的,小心斟酌再三,最后只是敷衍了几句。
之后,不管程冠中怎么套近乎,都没有从薛蔷嘴里得到一句有用的消息。
就在大家以为会顺顺利利到达落霞谷,临近目的地的时候,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,让夏侯雪狠狠地吃了一次教训。
因为还是正月里,天气依旧寒冷。
一行人在一个叫凤鸣的小镇子上歇脚。
玉绯烟、霍神医、莲瑾、墨殇一桌,夏侯雪和其他人一桌。
和其他的小镇不同,凤鸣镇非常清冷。
玉绯烟他们到的时候临近傍晚,原本是吃晚饭的时间,可镇上百姓都把门关的紧紧的,整个镇子里显露出一股萧瑟之意。
“店家,你们镇上怎么这么冷清啊?”
夏侯雪叫住店主问道。
“客官,一看你们就是外乡人。”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,驼着背,一脸苦相。“我劝你们吃了饭还是赶紧离开吧!”
店主模棱两可的话,引起了夏侯雪的好奇,连忙追问:
“发生什么事情了吗?我这一路过来,没有看到几处灯火,你们这里的人都休息这么早吗?”
“乡亲们都走了!唉……客官,你还是不要问了。”
看到这一行人中有好几个漂亮的小姑娘,店家连忙挥手,“你们赶紧吃,吃了赶紧走人!咱们这个镇子不太平,你们还是去别的地方住宿吧!我这是为你们好!”
店家越是这么说,夏侯雪越是想知道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秘密,不肯放店家走。
就在这时,一个少女出现在众人面前,“小妹妹,你别为难他了,还是我来说吧!”
原来,这少女叫小樱,是凤鸣镇本地人。
半年前,凤鸣镇的女孩儿开始莫名其妙地消失,到现在,已经失踪了二十四个少女。
即便百姓们严防死守,可是最后他们的女儿还是会凭空消失。
有一家为了躲避这事儿,赶着让儿子娶了新娘,没想到新婚夜新郎惨死,新娘不知所踪。
一时间,镇子里人心惶惶,各种谣言四起。
“大家都说是妖怪把她们抓走了,很多有女孩的人家搬走,去了外地,现在这个镇子快要空了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还呆在这里,不离开呢?你不也是女孩子么?难道你不害怕?”薛子怡皱着眉头问道。
“我是孤女,无父无母,又能躲到哪儿去呢!幸好大叔好心收留我,给我一口饭吃。可是,我自己都不知道过了今晚会发生什么事情。也算是过一日,算一日吧!”
说到这里,小樱低下头,她淡薄的身子,在烛光下显得格外瘦弱。
“真可怜!”
凤鸣镇发生的事情,以及小樱的遭遇,让夏侯雪善心大发,她一拍桌子,猛地站了起来。
“本公……我决定了!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!我才不相信什么妖怪呢!我要看看,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大的胆子,竟然敢在大周国管辖之内做出这样的事情!”
夏侯雪走上前握住了小樱的手,“小樱姑娘,你放心!我会保护你的!”
说完,夏侯雪转身看着众人,“你们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?莲哥哥,我们一起来抓住这个作恶的坏人吧!”
莲瑾并没有理会夏侯雪,他端着酒杯,浅尝了一口温酒,微笑着看向玉绯烟。
“这酒的滋味不错!你是怎么酿的?”
少年淡薄的粉唇上沾染了酒水,他似乎很喜欢酒水的味道,伸出粉舌舔了舔嘴唇,那姿态生动撩人,看得玉绯烟一阵心跳,好不容易才回了神。
少年,请不要拿美色诱惑我!
不要逼我道德沦丧!
玉绯烟面上发烫,连忙拿起酒杯自己尝了一口。
“这是我根据你的情况调制的果酒,添加了几味药在里面,你可以经常喝,对你的身子无碍,反而有好处。”
“谢谢!”见玉绯烟目光闪躲,莲瑾轻笑。
这二人和睦相处的画面,刺痛了夏侯雪的眼睛。
明明她都很努力地改变自己了,为什么莲哥哥还是看不到她的好呢?
夏侯雪原以为和莲瑾同路,两人朝夕相处,莲瑾总会被她打动,慢慢地喜欢上她,可是她除了吃饭能看到莲瑾,其他时间都被墨殇挡在马车外。
墨殇也实在是气死人了,他每次只说一个字。
要么是“忙”,要么是“累”,要么是“烦”,要么是“吵”,夏侯雪都要被这个冰山脸弄疯了。
凭什么玉罗刹能马车?
她还是真正的金枝玉叶,是公主呢!
还有,莲哥哥为什么对着她能笑得那么美好?
这一路上,她也没见玉罗刹有多大的本事,莲哥哥还不是一直病着,后来还越来越严重了?看来牛皮都是吹的!传闻根本就不可信。
夏侯雪最看不惯玉绯烟的一点是,这个女人一直带着面纱,遮挡着容颜,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。
这面纱非常独特,藕色网状,从她头上垂下来,遮住了眉眼和鼻子,只露出下颚和唇,就连吃饭的时候,夏侯雪也没见玉绯烟摘下来。
肯定是长得丑,所以才遮遮掩掩!夏侯雪心里想着。
此时,见莲瑾不搭理自己,夏侯雪的气性也来了,“赵胜,今天晚上我哪儿也不去,就要住在这里!剩下的事情你看着办吧!”
赵胜已经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无辜躺枪了。
莲公子明摆着不待见雪公主,她还往上凑……雪公主,你就这么恨嫁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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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擎擎:亲爱滴猫儿,喜欢爷的礼物吗?是不是很拉轰?以后爷送你更拉轰的礼物!让你吊炸天!爱你哒,小擎擎。
(女主内牛满面,这不是惊喜,是惊吓,好吗?求放过……)
如果这个孩子有大造化,有朝一日能去无忧城的话,也许会找到她的父母,他们一家人还能在那里团聚……希望千寒和第五好好地活着,只要活着,就有希望!
想到这里,玉惊雷更加坚定了支持玉绯烟的决心。
以前他的希望是玉绯烟在自己的庇护下平平安安地长大。
即便她没有继承父母的天赋,不能习武,那又如何!当一个普通女子,嫁人生子,有玉家在她背后,玉绯烟也能过得舒坦自在。
可是现在,玉绯烟展现出了自己的强悍实力和不俗的能力,让玉惊雷改变了初衷。
金鳞岂非池中物!
孩子大了,她的站得位置会越来越高,眼界也会越来越宽广!
他应该支持玉绯烟!让她在广袤天空下自由翱翔!
“爷爷,我还没出门呢,您就赶我走,是不是这段时间嫌我吵着您了?”玉绯烟挽着玉惊雷的胳膊撒娇道。
“哪里会!你一直在爷爷身边,爷爷才开心呢——”玉惊雷笑道,“都是大姑娘了,可以嫁人了,怎么还像小孩子一样撒娇呢!让大家看到你这个样子,你武神的威仪就没了!”
玉惊雷和玉绯烟在华夏国的爷爷非常相似,所以她一直很喜欢这个老爷子。
“我还小呢,才不这么早嫁人!我就陪着您!而且,就我算到八十岁,在您面前不也是个孩子!您永远是我爷爷,这是改变不了的!”
“哈哈哈哈!傻孩子!”
听了这话,玉惊雷心中的郁闷一扫而光。
虽然不知道刚才那一瞬,玉惊雷身上为什么会有忧伤的情绪,但这会儿逗乐了爷爷,玉绯烟还是很有成就感。
在她心里,已经把玉惊雷当做了自己的亲人。
玉绯烟暗自发誓,这一次去斗药大会,一定要把大哥和三叔找回来!
“爷爷,我也有礼物要送给你!”玉绯烟拉着玉惊雷去了松鹤楼,递给他一颗火红色的药丸,“您在武王巅峰已经停留了十多年,这颗药也许能帮助你提升。”
“好!好!”
连自己都想到了,让玉惊雷再次感受到了玉绯烟的贴心。
玉惊雷服下药丸之后打坐入定,一直到三天后才睁开眼睛,双眼精光闪闪,面色发红,原本花白的头发,也变成了黑色,看上去年轻了许多。
“将军,您感觉怎么样?”老魁和向管家一左一右,关切地看着玉惊雷。
“我已经是武皇了!”玉惊雷站起来,非常惊奇。
玉绯烟到底是多少等级的药师?为什么她炼制出的药丸,能让一直在武王瓶颈徘徊的自己,提升这么多?
“恭喜将军!”
一听玉惊雷成为武皇,老魁和向管家又惊又喜。
“将军,大家也提升了很多,现在这一百个混小子,都是武灵了!”
“武灵?”玉惊雷惊得下巴差点儿掉到地上。这些亲卫只是普普通通的士兵,以前的等级顶多是武师,现在却晋升两级,成了武灵?这也太让人吃惊了把!
“烟儿呢?”
“将军,大小姐正在操练那帮小子呢!”
“快!快带我去看看!”
等玉惊雷到达练武场的时候,玉绯烟正在高台上演示格斗术。
她的招式简单实用,招招致命,看得亲卫们连连叫好,这下子,对大小姐简直是五体投地了。
“习武的目的,是强身健体,保家卫国,保护我们在意的人,不是为了好看,也不是为了卖弄!”
“你们把那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招全部给我丢掉,面对敌人,哪怕是一秒钟,都难能可贵,哪儿有时间讲江湖道义,干掉对方,才是王道!让我们的目标是,正中红心,一招制敌!”
“是!正中红心,一招制敌!”
看到玉绯烟那么强的号召力,玉惊雷拍腿叫好。
不愧是我玉家的孩子,这份气魄,这种觉悟,简直就是天生当将军的料!
可惜玉绯烟是女生,如果她要是男孩子,玉惊雷一定把她丢到军队里历练,不出几年,玉家又会升起一颗将门新星!
玉绯烟在玉家又呆了五天,等亲卫已经彻底被她洗脑,又普通士兵变成军人中的战斗机后,她也要离开了。
“在外面照顾好自己!”玉惊雷没有多余的话,只是塞给玉绯烟一沓厚厚的银票。
“爷爷,您这该不是把家底儿都给了我吧?”
虽然嘴上这样说,但玉绯烟知道,出门在外,没有钱不行。
更何况斗药大会上说不定会遇到什么奇珍异宝,玉绯烟还打算找到玉千血后,给他治病,所以她这会儿也没客气,乖乖地把银票塞进衣兜里。
“放心!咱们家底儿厚实着呢!你赶紧走,快走,别让我看到你——”
玉惊雷眼睛一热,怕玉绯烟看到自己的模样,他连忙转过身,挥手赶她走。
“走吧走吧!你走了我正好清净几天!”
“那我走啦!爷爷再见!”
玉绯烟丢下一句话,之后是一连串的脚步声,最后大门关上,玉惊雷背后彻底没了声音。
还真的就这么走了啊?
虽然玉惊雷早就安慰自己,孩子大了,要放她出去。可是现在玉绯烟真的离开,老爷子心里还是一阵失落。
这个丫头,就这么走了!
唉——
等玉惊雷不舍地回过头,发现原本已经离开了的玉绯烟站在原地,笑呵呵地看着他。
“我就知道爷爷舍不得我!”
玉绯烟扑进玉惊雷怀里,老人的胸怀很宽广,让她一阵心安。
“爷爷,我不在家的时候,您要照顾好自己!食补的单子我已经交给向管家,您必须好好吃饭!现在我是玉家的家主,你要是不按照我的要求做,回来我可是会生气的!”
“知道了,知道了!啰嗦,小小年纪就成管家婆了——”
玉惊雷虽然假装气呼呼,心里可是美滋滋的。
他现在终于明白,为什么人们都说女儿是小棉袄了,他的乖孙女可不就是贴心的小棉袄!
祖孙惜别,玉绯烟终于踏出了玉家大门。
等回到练武场,玉惊雷的眼角还是红红的。
“将军,您是舍不得大小姐吧?大小姐只是闭关,又不是出远门,您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了?”
不知道玉绯烟要去参加斗药大会的李二德,在玉惊雷一进来后,就笑呵呵地指着玉惊雷眼角边的湿润取笑。
“您不是常常教育我们,流血流汗不流泪么?今天您自个儿怎么哭了?”
“滚!别惹老子!”
玉惊雷飞起一脚,踹在李二德的屁股上,疼得李二德捂着屁股嗷嗷叫。
“将军,您冤枉俺!俺这叫观察敏锐!”
“大小姐可是狠夸了俺,说俺是什么猴子来着,火眼金睛呢!妖怪在我面前,我一眼就看出来了!”
李二德的话,引来亲卫们的哄笑,哪知道玉惊雷转身指着笑得最厉害的老魁下了命令:
“烟儿不是给你们制定了训练计划吗,我看你们太闲,肯定是训练量不够。从今天起,训练翻倍!我会一直盯着你们的!”
玉惊雷龇着牙,眼里闪过一道暗黑光芒,瞬间化身暗黑大神。
“啊——”
“将军大人,您不能酱紫!”
“李二德,都怪你!大家伙儿,咱们别放过他……”
立刻,场上一片哀嚎。
看到这些鲜活年轻的脸,玉惊雷原本因为玉绯烟离开而变得糟糕的心情,也渐渐开朗起来。
这样的生活,真好!
玉绯烟原本和霍神医约好在城外的送客亭见面,一起去落霞谷,可是她到了约定地点,发现原本说好的两人,变成了一大帮人。
“玉丫头,小莲瑾实在是太磨人,没办法,我只好答应他!”
一见到玉绯烟,霍神医就颠颠地跑到她面前解释。
“再说,历年的斗药大会有很多灵药,说不定对他的身子有用。我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爱莲居,很可怜,就心软得同意了!”
霍神医胖嘟嘟的指头绞在一起,小眼睛心虚地看着玉绯烟。
他可不敢告诉她,莲瑾用另一道茶点收买了自己。那茶点太香甜了,霍神医一个没忍住,就把他和玉绯烟约定的时间卖给了莲瑾。
霍神医可以预料到,如果玉绯烟知道真相,肯定会笑话他是个吃货!
虽然霍神医一直标榜,我是吃货,我骄傲,我促进经济消费,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水平!
可在玉绯烟面前,他还是理亏。
对莲瑾和墨殇的出现,玉绯烟并不排斥,莲瑾因为身体的病痛,始终足不出户,这么多年都生活在一个地方,活动空间不过是爱莲居,的确应该出来多走走!
可是,一旁的豪华马车是怎么回事?!
那个兴奋地叽叽喳喳的夏侯雪,还有她身边的几个人,让玉绯烟看着头脑发痛。
“他们是怎么来的——”
玉绯烟把霍神医拽到一旁,指着夏侯雪、薛子怡和程冠中,还有她没想到的另一个人——薛蔷。
“我也不知道啊!”
霍神医傻傻地皱了皱眉鼻子。
他们刚到送客亭,夏侯雪就追了过来。
霍神医简直怀疑这个雪公主长了个狗鼻子,嗅觉这么灵,那么远都能闻到小莲瑾的味道!
“那个雪公主肯定是冲着小莲瑾来的!不过,她身边有武圣保护,看来是大周皇上皇后允许的,所以不需要我们操心,大家不过是顺路罢了。”
“希望真的只是顺路。”
玉绯烟的话还没说完,夏侯雪身边的武圣赵胜背着宝剑走了过来。
“霍神医,这次去落霞谷,给你们添麻烦了,真是不好意思!”
赵胜这么说,心里是真的觉得不好意思。
这除夕才过了几天,元宵节都没有到,赵胜就被刘皇后派来保护夏侯雪,送她去参加斗药大会。
好吧,他是臣子,上面的命令不能不听。
可是雪公主,你为什么非要跟莲公子同行?
赵胜多少知道夏侯雪对莲瑾的情感,她这次追来,也是为了莲瑾。
都说女追男,隔层纱,但是,自从夏侯雪出现后,莲瑾就一直躲在马车里,连面儿都不露一个,这分明就是嫌弃啊!
更何况霍神医也是淡淡的模样,显然就是不欢迎他们!
可夏侯雪直到现在一点儿都没有感觉到自己被人厌烦,依旧欢乐地幻想着和莲瑾同路,会是多美好的事情。
公主,你脑子里装得是屎吗?
还是你的眼睛瞎了,看不到别人的冷漠?
赵胜非常无奈,只能歉意地看向霍神医和玉绯烟。
霍神医耸耸肩没说话,只是看着玉绯烟,让她来决定。
他的态度,让赵胜非常惊讶。
这少女是谁?
虽然玉绯烟蒙着面纱,看上去年岁不大,可是霍神医是大陆上唯一的药王,他这么看重这少女,她究竟是何方神圣?
“算了,一起走吧!”
与其一路上一直都被夏侯雪追逐着,不如一起走,省事儿。
“不知道这位姑娘怎么称呼?”
看出霍神医对玉绯烟的重视,他有礼貌地问道。
不等玉绯烟回答赵胜的话,夏侯雪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。
“赵胜,她的名字你肯定听说过!她就是鼎鼎大名的玉罗刹,医术可高明了!现在给莲哥哥治病!”
夏侯雪挤到玉绯烟面前,睁大眼睛看着她。
“罗刹,没想到你也要去斗药大会啊!太好了!我们这一次同路,真的是缘分啊!莲哥哥就拜托你了,他身子骨弱,经不起颠簸的!”
缘分你妹啊!
玉绯烟头上冒出三条黑线。
如果要强硬地给他们的出现安上缘分两个字,玉绯烟觉得,这肯定是一场孽缘。
“公主——”
见夏侯雪这样,玉绯烟心里憋着一口气,必须发泄出来。
“你没事儿把眼睛睁这么大,不怕眼珠子掉下来吗?就算有霍老这个药王在,但他恐怕也没有办法把掉出来的眼珠子安装回去!”
玉绯烟的话,直接戳中夏侯雪的伤心处。
大周皇室盛产俊男美女,夏侯雪也算的上是个美人胚子。
唯一让夏侯雪不满意的是,她是单眼皮,眼睛并不大。所以夏侯雪从小就喜欢努力睁大眼睛,好遮掩自己小眼睛这个事实。
现在直接被玉绯烟点出眼睛小的事实,夏侯雪当场就差点儿哭了出来。
眼睛小又不是我的错,干嘛欺负小眼睛!
看到夏侯雪郁闷,玉绯烟心情大好。
果然,遇到让自己不舒服的人,只有让对方更加不痛快,才能心情舒畅,这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啊!
玉绯烟抒发了心情,满面笑容地离开,就在她路过薛蔷的时候,他忽然站了出来。
“罗刹姑娘,好久不见!”
这是区区八个字,薛蔷像筹划了一个世纪似的,刚说出口,他那张玩世不恭的脸立刻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,像初春的桃花,迷人眼睛。
“嗯!”
玉绯烟“嗯”了一声,算是回答。她没有忘记当初在红星镇的鸿月酒楼,薛蔷是如何毒舌地咒她死掉。
没有办法,她就是这样小心眼的女人!
虽然不至于为了一句话就报复薛蔷,但是给他好脸色,和他做朋友,那是不可能的!
薛蔷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玉绯烟烙上了“夏侯楠党”的烙印,见玉绯烟冲自己点头,他乐得有些忘乎所以,心里冒起粉色的小泡泡。
自从上次见过玉罗刹后,薛蔷的心里就有一棵叫做“暗恋”的小种子,开始悄悄萌芽。
怎么有女孩子长那么漂亮,就连发怒的时候,都是那么娇里娇气的可爱呢!
薛蔷的春心萌动落在薛子怡眼里,她大惊,立刻上前和玉绯烟打了招呼,把弟弟拽了回来。
薛蔷是阴山公府唯一的男丁,自小就收到百般宠爱,薛子怡也非常疼爱这个弟弟。可是现在看到薛蔷喜欢的对象居然是玉罗刹,薛子怡吓得小心脏差点儿掉出来。
不行!
她必须找个时间和薛蔷好好谈谈。
玉罗刹是临江王的人,薛蔷和夏侯擎天抢女人,无疑是飞蛾扑火,自寻死路!
再说,玉罗刹医术那么高明,薛蔷除了阴山公世子的身份,再也没有别的出色建树,玉罗刹是不可能看上他的!
薛子怡已经打定主意,必须在薛蔷心里的小种子刚刚萌芽的时候,给他掐断!
免得他犯傻,最后自己受伤,还连累阴山公府!
虽然薛子怡面对外人时会算计,可薛蔷是她同父同母的弟弟,对他,薛子怡是实打实的好,生怕弟弟受伤害。
玉绯烟不知道这些事情,她和莲瑾说了几句话,叮嘱他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喊自己,之后大家便准备出发。
突然,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。
柳晟骑着枣红色的马,身边奔跑着一头巨大的黑狗。
“玉姑娘,请等一等!我家王爷有礼物要送给你——”
柳晟下马,带着大狗来到玉绯烟面前,“王爷知道玉姑娘要去参加斗药大会,怕你路上孤单,就把憨子送来给你做伴!”
“憨子?!”
这是玉绯烟第二次见到这头叫“憨子”的狗。
它体格魁梧,个头有老虎大小,但是模样憨头憨脑,看着傻乎乎的,极具欺骗性。
不过,玉绯烟还清楚地记得就是这个长得具有欺骗性的大狗,在玉家一口吃掉了浙夏筠的胳膊。
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狗,名叫憨子,实质上却和它的主人一样凶残……
只是,夏侯擎天把憨子送来给她做伴,这是什么意思?
就算是送女生礼物,不是应该选择蝴蝶犬,挪威梗这样的萌萌乖巧的小型犬吗?
送一头大狗来,马车里装不下啊!
似乎看出了玉绯烟的疑惑,柳晟笑着摇着玉扇。
“玉姑娘放心,憨子耐力极好,跟在马车后不会掉队,你不用管它。它饿了会自己出去捕食,不会给你添麻烦的!而且,憨子体格好,你可以把它当坐骑!”
对柳晟说的话,玉绯烟是一百个不相信。
她总觉得这个长着一双美艳狐狸眼的男子是十足的笑面虎,特别他摇动玉扇的模样,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,那就是——闷骚!
“我可以拒绝吗?”
玉绯烟问道,她不是憨子的主人,管制不了它。
万一这个凶残的大狗像它的主人一样,路上看到谁不顺眼,就上演大吃活人的戏码,怎么办?
“哎——”
见玉绯烟不乐意,柳晟长长地叹了口气,无奈地看着大狗,声音里透露出一股可怜劲儿:
“玉姑娘恐怕不知道,王爷说了,你要是嫌弃憨子,等他回来,就把憨子宰了炖狗肉!不能讨你欢心,憨子活着也没有什么意义,不如当下酒菜,这是王爷的原话!”
“嗷——呜——”
柳晟这么说,大黑狗顺势趴在地上假装发抖,肥大的前爪捂着眼睛,做哭泣状,差点儿笑翻玉绯烟。
如果你是宠物型,撒娇卖萌,那叫可爱!
可是,一只巨型犬趴地上傲娇,这完全就成了搞笑,好吗!
看出玉绯烟强忍着笑意,大黑狗幽怨地看了她一眼,可怜兮兮地垂着头,像被抛弃的流浪狗一样,让玉绯烟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。
“好吧!”
想到那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夏侯擎天,玉绯烟还真的担心他脑子抽风,宰了大黑狗。
玉绯烟对狗并不排斥,甚至很喜欢狗狗。
即便憨子体格的确壮硕了一些,但改变不了它是狗的事实。
玉绯烟蹲下来,点了点大黑狗的湿漉漉的鼻子,“不想变成狗肉,就要听我的话!我让你东,你不能西,我让你咬人,你不能撵鸡,知道吗?”
“嗷——呜——”
憨子像能听懂人话似的,使劲点头。
咬人?
它最喜欢这样的游戏了!好开森!
看来主人说的没错,跟着这个小姑娘,绝对有开森的事情!
于是,去斗药大会的队伍中,又加入了一只大狗。
多出一只动物,夏侯雪非常好奇,原本心情郁闷的她,这会儿也忘了刚才的不愉快,跑到了大黑狗面前,惊讶地看着它。
“这是十四叔养的狗?果真好……”
想了半天,夏侯雪也找不到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形容憨子。
“呜——”
面对夏侯雪的友好,憨子肥硕的头扭到一旁,身子也后退两步,站在玉绯烟旁边,表明了自己的立场。
“好……有个性!”
被一只狗嫌弃,夏侯雪小脸垮了下来。只好在心底暗自安慰自己,不能跟畜生一般见识!
更何况这是十四叔的狗,最好还是要离它远点儿!毕竟跟在凶残的十四叔身边,也不会是什么好狗!
珍爱生命,远离十四叔……以及他的一切!夏侯雪在脑子里不断重复着这句话。
别了柳晟,队伍启程,憨子主动地趴在了玉绯烟身边。
这是,请她去骑它?
玉绯烟骑过马,年幼的时候骑过猪,骑过山羊、驴,还真没骑过狗。
快来快来!憨子欢乐地摇着尾巴。
玉绯烟想了想,真的跨坐在憨子的背上。
这一坐上去,玉绯烟才知道柳晟说的不假。如果不是因为憨子是只狗,她都要怀疑自己是骑上了一头野兽。
憨子奔跑得时候四平八稳,坐在它雄壮的背上,玉绯烟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颠簸。
而且它看似蠢萌,其实威武霸道,但凡憨子和玉绯烟所到之处,百鸟惊飞,连野兽都退避三舍……超级拉风!
玉绯烟不由得想,这要是回现代社会,她完全可以跟迪拜那些晒老虎、豹子的土豪们比拼了!
看着马车前飞奔的大黑狗,莲瑾若有所思。
为了玉绯烟,那个男人还真是舍得下血本啊,他这是,动了真心吗?
只是,你想和她在一起,先要问我答不答应——
这一路上,非常顺利。
即便偶尔会遇到小打小闹的山贼土匪,可那些人一看到凶猛的大黑狗龇牙咧嘴,锋利的银牙像刀子一样闪闪发光,立刻吓得哭爹喊娘地丢下武器就跑了。
这也让玉绯烟可以预见,憨子会和他的主人一样,暴戾之名,四海远扬!
现在,除了每天给莲瑾诊治时,玉绯烟会在莲瑾的马车上呆上一段时间,其他时候她都骑在憨子上,一路张扬,十分惬意。
“看到了吧!”
薛子怡指着队伍最前面的玉绯烟对薛蔷道,“蔷儿,不是姐姐说你,你就死了心吧!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,她,你要不起!”
“姐,你怎么老说打击我的话。”薛蔷很郁闷。
薛蔷骑着白色骏马,路上总会跑到玉绯烟身边和她说话,刷存在感。
可是,那只大狗似乎非常不待见他!
薛蔷始终认为,憨子每次见到他时的表情简直就是一个横眉冷对,它甚至还故意对着他的马咆哮,吓唬它!
有一次这大狗扑上前,做咬白马的脖子状,惊了马,把薛蔷从马背上摔下来,摔破了他的裤子,闹了大笑话,害薛蔷好几天都没脸见玉绯烟。
可是,薛蔷就是个越挫越勇的性子!
憨子越是这样不买账,他越是想收买这头大狗。
于是,每到落脚的地方,薛蔷总会分给憨子一大份肉。
哪知道,这只该死的狗吃肉的时候非常欢畅,来者不拒,可一转身,又摆出立场坚定的模样,该咬马的时候还是咬得开心,完全没有节操!更加印证了一句话——肉包子打狗,有去无回。
真是和它的主人一样……让人讨厌!
“蔷儿,姐姐是为你好!夏侯擎天是什么人,你是清楚的。别说你我,就是我们阴山公府,都不是临江王的对手。这世界上的好姑娘那么多,你为什么就对她念念不忘呢!”
薛子怡苦口婆心,口水都说干了,嗓子开始冒烟,可薛蔷丝毫不动摇。
“姐姐,这世上那么多人,我就是想要她!”
提到玉罗刹,薛蔷脸上浮现出幸福的笑容来。
“姐,你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。就像满世界,只有她一个人。无论她怎样,在我眼里都是美好的!哪怕她笑着骂我,也是可爱极了!”
“傻了傻了!”
见薛蔷呆呆地傻笑,薛子怡忍不住头疼起来。
她的确不知道真爱是什么,没有体会过,也不想体会!
父亲当年也真爱母亲的,但是,自从母亲一连生下两个女儿,父亲就开始以子嗣为借口,大肆纳妾,并且纵容怀孕的小妾欺压到母亲身上。
在薛子怡幼时的记忆中,母亲总是坐在窗前默默垂泪,母亲的房间里也总是充斥着各种药味。
为了生下儿子,母亲一直寻找各种生子的秘方,身上常年都是丹药的味道,父亲每次到母亲房里,都是例行公事,薛子怡永远都忘记不了父亲那种厌恶的表情……
所以,她从来不相信爱情是永恒的,只相信利益。
现在看到薛蔷这样,薛子怡忍不住在心里骂他魔障了!
早知道这样,她就不该带薛蔷去落霞谷。
最后,薛子怡见薛蔷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,不得不拿出杀手锏。
“蔷儿,你要是不听我的劝,我就写信把这件事情告诉父亲。”
“父亲的脾气你是知道的,他即便疼爱你,也绝不会为了你和临江王为敌。如果父亲知道你惦记王爷的心上人,他一定会派家里的武师来押你回去,你自己好好想一想!”
被薛子怡这般恐吓,薛蔷表面上听从了姐姐的话,心里却还是念着玉罗刹。
不过,不等薛蔷有更进一步的表示,他再次从马上摔下来。
这一次非常不幸,薛蔷摔断了左边的小腿,不得不日日呆在马车里,天天对着霍神医那张胖乎乎的脸。
薛蔷原本期望通过这一次的受伤,能像莲瑾那样,有接触玉绯烟的机会。
但是莲瑾突然犯病,玉绯烟基本上都在莲瑾的马车里,让薛蔷极其羡慕莲瑾,恨不得自己也生命垂危,那样就能近距离看到自己的女神了。
“霍神医,能不能让罗刹姑娘来给我看看腿啊?我怎么觉得小腿有点儿不对劲呢?”
“怎么,你这是质疑老夫的医术?”
霍神医这辈子对讨厌别人怀疑他的本领,薛蔷这样说,无疑是踩到了雷点。
“没有没有!您请息怒,我弟弟不是这个意思,您别跟他一般见识!”旁边的薛子怡狠掐了薛蔷一把,连忙给霍神医道歉。
“您给我弟弟治腿,我们感激您还来不及呢,怎么会质疑您呢!”
即便薛子怡事后说了无数好话来弥补薛蔷的蠢话,可霍神医是拧巴性格,直接把薛蔷赶出了他的马车,丢给了程冠中。
他这么做,正中程冠中下怀。
关于玉绯烟和霍神医要去参加斗药大会的事情,他早就写信发回了药王阁。林掌门回信,让他密切关注着二人的动向,随时汇报,所以这一路上,程冠中都在寻找机会。
“薛蔷,你和罗刹姑娘是怎么认识的?”
程冠中看出薛蔷的那点儿小心思,总是有意无意地套他的话。
不过,程冠中这一次失策了!
只要遇到和玉罗刹有关的事情,薛蔷就非常警惕。
薛蔷曾经无意中看到程冠中夜里偷偷摸摸放信鸽出去,现在对方突然跟自己打听玉罗刹的事情,他不知道程冠中有什么目的,小心斟酌再三,最后只是敷衍了几句。
之后,不管程冠中怎么套近乎,都没有从薛蔷嘴里得到一句有用的消息。
就在大家以为会顺顺利利到达落霞谷,临近目的地的时候,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,让夏侯雪狠狠地吃了一次教训。
因为还是正月里,天气依旧寒冷。
一行人在一个叫凤鸣的小镇子上歇脚。
玉绯烟、霍神医、莲瑾、墨殇一桌,夏侯雪和其他人一桌。
和其他的小镇不同,凤鸣镇非常清冷。
玉绯烟他们到的时候临近傍晚,原本是吃晚饭的时间,可镇上百姓都把门关的紧紧的,整个镇子里显露出一股萧瑟之意。
“店家,你们镇上怎么这么冷清啊?”
夏侯雪叫住店主问道。
“客官,一看你们就是外乡人。”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,驼着背,一脸苦相。“我劝你们吃了饭还是赶紧离开吧!”
店主模棱两可的话,引起了夏侯雪的好奇,连忙追问:
“发生什么事情了吗?我这一路过来,没有看到几处灯火,你们这里的人都休息这么早吗?”
“乡亲们都走了!唉……客官,你还是不要问了。”
看到这一行人中有好几个漂亮的小姑娘,店家连忙挥手,“你们赶紧吃,吃了赶紧走人!咱们这个镇子不太平,你们还是去别的地方住宿吧!我这是为你们好!”
店家越是这么说,夏侯雪越是想知道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秘密,不肯放店家走。
就在这时,一个少女出现在众人面前,“小妹妹,你别为难他了,还是我来说吧!”
原来,这少女叫小樱,是凤鸣镇本地人。
半年前,凤鸣镇的女孩儿开始莫名其妙地消失,到现在,已经失踪了二十四个少女。
即便百姓们严防死守,可是最后他们的女儿还是会凭空消失。
有一家为了躲避这事儿,赶着让儿子娶了新娘,没想到新婚夜新郎惨死,新娘不知所踪。
一时间,镇子里人心惶惶,各种谣言四起。
“大家都说是妖怪把她们抓走了,很多有女孩的人家搬走,去了外地,现在这个镇子快要空了。”
“那你为什么还呆在这里,不离开呢?你不也是女孩子么?难道你不害怕?”薛子怡皱着眉头问道。
“我是孤女,无父无母,又能躲到哪儿去呢!幸好大叔好心收留我,给我一口饭吃。可是,我自己都不知道过了今晚会发生什么事情。也算是过一日,算一日吧!”
说到这里,小樱低下头,她淡薄的身子,在烛光下显得格外瘦弱。
“真可怜!”
凤鸣镇发生的事情,以及小樱的遭遇,让夏侯雪善心大发,她一拍桌子,猛地站了起来。
“本公……我决定了!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!我才不相信什么妖怪呢!我要看看,到底是什么人这么大的胆子,竟然敢在大周国管辖之内做出这样的事情!”
夏侯雪走上前握住了小樱的手,“小樱姑娘,你放心!我会保护你的!”
说完,夏侯雪转身看着众人,“你们觉得我的提议怎么样?莲哥哥,我们一起来抓住这个作恶的坏人吧!”
莲瑾并没有理会夏侯雪,他端着酒杯,浅尝了一口温酒,微笑着看向玉绯烟。
“这酒的滋味不错!你是怎么酿的?”
少年淡薄的粉唇上沾染了酒水,他似乎很喜欢酒水的味道,伸出粉舌舔了舔嘴唇,那姿态生动撩人,看得玉绯烟一阵心跳,好不容易才回了神。
少年,请不要拿美色诱惑我!
不要逼我道德沦丧!
玉绯烟面上发烫,连忙拿起酒杯自己尝了一口。
“这是我根据你的情况调制的果酒,添加了几味药在里面,你可以经常喝,对你的身子无碍,反而有好处。”
“谢谢!”见玉绯烟目光闪躲,莲瑾轻笑。
这二人和睦相处的画面,刺痛了夏侯雪的眼睛。
明明她都很努力地改变自己了,为什么莲哥哥还是看不到她的好呢?
夏侯雪原以为和莲瑾同路,两人朝夕相处,莲瑾总会被她打动,慢慢地喜欢上她,可是她除了吃饭能看到莲瑾,其他时间都被墨殇挡在马车外。
墨殇也实在是气死人了,他每次只说一个字。
要么是“忙”,要么是“累”,要么是“烦”,要么是“吵”,夏侯雪都要被这个冰山脸弄疯了。
凭什么玉罗刹能马车?
她还是真正的金枝玉叶,是公主呢!
还有,莲哥哥为什么对着她能笑得那么美好?
这一路上,她也没见玉罗刹有多大的本事,莲哥哥还不是一直病着,后来还越来越严重了?看来牛皮都是吹的!传闻根本就不可信。
夏侯雪最看不惯玉绯烟的一点是,这个女人一直带着面纱,遮挡着容颜,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。
这面纱非常独特,藕色网状,从她头上垂下来,遮住了眉眼和鼻子,只露出下颚和唇,就连吃饭的时候,夏侯雪也没见玉绯烟摘下来。
肯定是长得丑,所以才遮遮掩掩!夏侯雪心里想着。
此时,见莲瑾不搭理自己,夏侯雪的气性也来了,“赵胜,今天晚上我哪儿也不去,就要住在这里!剩下的事情你看着办吧!”
赵胜已经不知道自己是第几次无辜躺枪了。
莲公子明摆着不待见雪公主,她还往上凑……雪公主,你就这么恨嫁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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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擎擎:亲爱滴猫儿,喜欢爷的礼物吗?是不是很拉轰?以后爷送你更拉轰的礼物!让你吊炸天!爱你哒,小擎擎。
(女主内牛满面,这不是惊喜,是惊吓,好吗?求放过…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