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3章 千年道行毁于一旦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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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大家达成协议,吃过饭后桑红带着宋书煜一起出去玩玩看看,由桑大伟负责联络亲戚们,定在后天中午在宋书煜预定的酒店里请客吃饭。
宋书煜拿出电话,打算让司机过来接他们,桑红抬手把他的手机挂了,嫌弃地笑他道:“你都不能平民一次?坐着那么快的车转悠能玩出什么滋味。”
“这距离老庙街可挺远的。”宋书煜觉得她的建议有些缺乏实践的可能。
“坐公交啊!爸爸妈妈,我们走了。”桑红说着,拉着宋书煜出门。
宋书煜想着既然是玩,那就怎么开心怎么来了,也不再说什么,毕竟这座城市,他也曾经生活过好几年,并不陌生。
下了家属楼,桑红当即就丢开宋书煜的手,双手插到了衣兜里。
宋书煜不明白自己怎么忽然会遭遇这样的冷遇,低头看看身上,衣服挺括毫无折痕,皮鞋锃亮,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啊。
大步过去,和她并排走了,手臂一抬,就顺势死死地搂住她的腰,低头轻笑:“你不是说了,恋人都是手拉手一起的嘛,好不容易咱们俩都穿了便服,趁机亲昵亲昵,把以前的遗憾都一股脑地弥补过来。”
桑红抬手毫不犹豫地要拆开那紧紧地箍着自己小腰的胳膊,一抬头看到二楼晨练归来的邻居张大妈,慌忙温顺地依着宋书煜,笑眯眯地打招呼。
“桑红带朋友出去逛逛啊!”
“嗯嗯,大妈您晨练的习惯真好。”
笑眯眯地错身而过,转过脸继续和那只钢手铁腕做抗争。
“桑红什么时候回来的啊,还带着男朋友啊,好好。”遛鸟的李大爷端着个鸟笼,笑眯眯地和她招呼。
“呵呵,大爷早,是时候回来吃饭啦。”桑红撑着脸上的笑容。
走了不到十几米,就接连遇到了好几个熟人,桑红的小脸都被骚得无地自容了:“你放开我行不?再这样,我都没脸在家混了,千年道行,乖巧了十几年的好名声愣是被你这货几分钟就给败坏了。”
她微笑着和遇到的熟人点头,然后小声地哀求宋书煜不要和她这么亲密了。
“恋爱就要有恋爱的姿态嘛,这绝对是你强烈地要求过的。”宋书煜瞧她抓狂,笑得很理直气壮。
“这里是我的家门口,亲热要有尺度,要注意影响。”桑红磨牙。
“宽泛来说,整个a市,都是你的家门口,难道我都不能拉你的小手,这不是折磨人吗,我这手晃荡晃荡的难受得慌。”
宋书煜客观地回话,回地理直气壮,好像他的手生来都粘着桑红的小腰一样。
桑红继续磨牙,无奈道:“乖哦,现在放开我,别这么亲密,等到外边坐了公交车,离开这里的一亩三分地儿,你想怎么亲昵都行。”
“当真?”某男那眼睛里一闪而逝的光芒,让人疑心他又生出了什么小诡计。
“当真,决不食言。”桑红乖巧地满口应声。
宋书煜抿唇轻笑,应声就松了手,双手悠然地插了风衣口袋,靠后半步,散漫地走在她的身边。
出了巷子,就到了前边的那条热闹的商业街上,昨天傍晚他们过来的时候,还一派祥和清净,现在竟然热闹喧腾得充满朝气。
“昨晚咱们过来的时候,这条街不是还空荡荡的吗?”宋书煜纳闷着,他没有记错方向啊,怎么会一夜之间变成这样。
“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不让人来接咱们了吧?这里一般上午十点之前,压根儿就不可能通车。”桑红瞧着他脸上的困惑,不由轻笑。
巷子口是各种卖早餐的摊子,飘来各种各样的香味。
这条街是附近的早市。
郊外一些有点菜地的农民都用竹筐挑了自己家吃不完的菜蔬,趁着早市这会儿来卖,粗陋的荆条框子内盛放着水灵灵鲜嫩嫩的各色菜蔬,瞧着舒心养眼;一些卖针头线脑日杂类的小摊子,卖便宜衣服的摊子推着三轮车就能开开场子,人们到附近的广场转悠之后,就顺路到这里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,一把青蔬,一个老南瓜,或者干脆就背着双手悠然地看看这里看看那里,感染一下这里的生机。
“挺有意思的。”宋书煜左看看右看看,看着那些质朴的笑脸,他为这里能保留这样一个具有乡土气息的早市而欣慰。
城管和流动小贩们尖锐的矛盾,是不是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缓解?
桑红忽然抬手指着一个摊位摆放在地上的一堆黄褐色的根茎,根粗大圆锥形或有分叉:“看哪,那就是桔梗的根。”
宋书煜愣了一下,眯眼瞅了一下:“桔梗?这么壮实。”他感叹着,想起桑红挂在脖子上边的吊坠,不由失笑,他怎么都无法把两者联系起来。
“不知道里边有没有可能藏着根精。”桑红抬手摸着下巴,半蹲下身子去看。
摊主是个花白胡子的精神矍铄的老头,闻言登时笑道:“小姑娘真逗,你以为桔梗的根精是白菜萝卜?这么容易就让人得了?那不过是存在在传说里的事情,我活了这半辈子了,还从来没有见识过。”
宋书煜也哑然失笑,凑近她耳语道:“贪心的小丫头,有好东西就偷着乐好了。”
“你这是山上挖来的还是自己家培养种植的?”桑红知道自己失言,无所谓地笑笑,岔开了话题。
“当然是野生的,早些年的根比这些可大得多了,我曾经挖到过水桶粗细的桔梗根,看看现在,都成了这胳膊粗细的模样的。”
老头看这两个人穿着光鲜亮丽的,压根儿就不像是这小地方的饮食男女,知道他们不可能购买,说完就感叹着去招呼其他蹲下挑拣购买的顾客了。
“哎呀,那不是桑红那丫头吗?”一个高亢的女声传来,疑惑中闪着的亲热劲儿毫不掩饰。
桑红闻声抬头,顺着声音看去,竟然看到了胖胖的赌场老板娘王金花,当即站起,冲着她笑笑。
王金花那眼睛毒辣,早就看到了站在摊位一侧的宋书煜,别看整个早市熙熙攘攘喧闹一片,她一眼就看到那个身影比鹤立鸡群更加的显眼。
这是哪里来的贵人?
她其实是顺着宋书煜才看到桑红的,只是当时桑红低着头,一时间看不清脸,不太确定而已。
等桑红抬头,确定了她的判断无疑,当即就呵呵笑着过来,张开肥硕无比的怀抱,把她狠狠地抱了一下。
“丫头,这身上肉肉的,啥时候养成个小贼膘?”
桑红一本正经地笑道:“部队伙食好,不胖对不起国家。”
“啥时候回来了?什么时候走?”
王金花仔细地打量桑红,发现这女孩子真的是女大十八变啊,五月份她带着桑红去买衣服,那时候还是个倔强的小女孩,一转眼竟然就有了小女人特有的温婉和柔媚。
“停个六七天吧,介绍一下,宋大哥,这个是王姨,从小一直就很照顾我。”转头对着王金花道,“这个是我男朋友,宋书煜。”
桑红落落大方地给他们介绍认识。
王金花抬手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下手掌,笑着伸出手:“您好,认识你很高兴,我家的麻将场子就在那边,抽空让红红带你过来玩。”
宋书煜一听她的名字,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影:“嗯,多谢照顾我家红红。”
“不客气,街坊邻居本来就需要相互照应,红红这丫头乖巧,这半条街的老生意铺,谁家不喜欢这妮子啊,她都成了我们教育孩子孝顺的模本了!”
王金花客套着,及时夸赞着桑红,顺势正面看了宋书煜一眼,这人即便不穿军服,竟然有着别样的倜傥之色,端的是高贵不凡,不由惊叹这桑红果然是个好命的,竟然真的让她遇到了一个钻石王老五啊!
桑红和宋书煜相视抿唇一笑。
“啊呀,你瞧我这记性,家里人对着稀粥,都等着我买油条包子来着,呵呵,红红,别客气,抽空一定带着男友过来玩两把哦!”
王金花说着对他们摆摆手,一边走一边笑着回头,却是越来越远了,很快就隐入了人群深处。
“走吧,这样一条街,咱们这速度逛着,到庙街该是吃饭的时间了。”桑红也笑着催促步态悠然的宋书煜。
两个人又看了些新鲜的玩意儿,然后就出了街头,站到马路边等公家车。
“咱们打个的过去好了。”宋书煜从风衣口袋里摸出钱包,打开看看,里边都是粉色的大票还有好多的卡,哪里有坐公交车的零钱。
桑红得意地笑着,示意他把钱包收起来,故作大方地说:“我请你坐车好了。”
宋书煜看着她那顽皮的模样,当即就伸手拉了她的手:“挤公交是不是需要一把子力气?”
“呵呵,你这呆子,这都过了上班的点儿了,乘车正是松散的时候,哪里需要挤的。”
桑红看他一脸视死如归的模样,不由哑然失笑。
宋书煜隐隐松了口气,面上却一派遗憾:“额——这英雄无用武之地啊!”
这时候刚好车来了,等着站牌附近的几个人人都呼啦啦地往车上上。
宋书煜警惕地看着站在他们身后的两个家伙,被人盯着打量的滋味不是没有尝过,可是这样的不舒服,真的让人难以忍受。
他淡然地拉着桑红的手,等其他人都上去了这才悠然地上了车。
桑红投放了三块钱的硬币,往车厢里找座位坐。
宋书煜放眼一看,没有单独一个位置的,当即就不打算坐了,只是抬手抓了扶手,站在桑红的身边。
他没有扣扣子的风衣敞着,站在车厢里玉树临风一般长身而立,目光悠然地打量着窗外而过的风景。
忽然,他觉得风衣口袋轻微一动,本能地抬手狠戾一抓,他抓到了一只胳膊,低头一看,那胳膊尽头的大手里,俨然是他的褐色钱包。
宋书煜眼神冷然地侧身瞪了一眼那胳膊的主人,抬手把自己的钱包拿起,重新收入口袋。
桑红嘿然而笑,幸灾乐祸地仰头瞅着他。
“哥们,得饶人处且饶人,小弟有眼不识泰山,得罪了。”那小贼说着软话,面上却是一副毫无畏惧的模样。
宋书煜沉声道:“司机,把车开到派出所,车上有小偷。”
“靠,谁是小偷啊!打扮个人模狗样的,贼喊捉贼。”那小贼说着就亮出了匕首,往他的腰上捅去。
桑红无语地看着这个笨贼,果然,宋书煜捏着他胳膊的手一抡,他就一个倒栽葱爬到了车厢正中间的地上了。
宋书煜抬脚踩在他拿着匕首的左手腕子上,那家伙当即痛得尖叫。
车内的乘客都慌不迭地避开,挤到了公家车的两头。
那个小贼的同伙趁乱溜过去,想要抓了桑红当人质,让他放了同伴。
只见他窜过去,胳膊一伸就要扼住桑红的脖子,桑红右手握拳,头也不回地给他了一拳,当即把他揍得右眼眼冒金星,泪水滂沱。
桑红“嗖”地从座位上跳起,抬脚对着他的脚腕一踹,他就很干脆地倒在了同伙的身上,两人同时发出尖叫。
车内小贼的同伙显然不止一个,只见有人开始叫嚣:“开门,我要下车,司机,到站了,我要下车。”
那司机犹豫不定。
于是,大家达成协议,吃过饭后桑红带着宋书煜一起出去玩玩看看,由桑大伟负责联络亲戚们,定在后天中午在宋书煜预定的酒店里请客吃饭。
宋书煜拿出电话,打算让司机过来接他们,桑红抬手把他的手机挂了,嫌弃地笑他道:“你都不能平民一次?坐着那么快的车转悠能玩出什么滋味。”
“这距离老庙街可挺远的。”宋书煜觉得她的建议有些缺乏实践的可能。
“坐公交啊!爸爸妈妈,我们走了。”桑红说着,拉着宋书煜出门。
宋书煜想着既然是玩,那就怎么开心怎么来了,也不再说什么,毕竟这座城市,他也曾经生活过好几年,并不陌生。
下了家属楼,桑红当即就丢开宋书煜的手,双手插到了衣兜里。
宋书煜不明白自己怎么忽然会遭遇这样的冷遇,低头看看身上,衣服挺括毫无折痕,皮鞋锃亮,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啊。
大步过去,和她并排走了,手臂一抬,就顺势死死地搂住她的腰,低头轻笑:“你不是说了,恋人都是手拉手一起的嘛,好不容易咱们俩都穿了便服,趁机亲昵亲昵,把以前的遗憾都一股脑地弥补过来。”
桑红抬手毫不犹豫地要拆开那紧紧地箍着自己小腰的胳膊,一抬头看到二楼晨练归来的邻居张大妈,慌忙温顺地依着宋书煜,笑眯眯地打招呼。
“桑红带朋友出去逛逛啊!”
“嗯嗯,大妈您晨练的习惯真好。”
笑眯眯地错身而过,转过脸继续和那只钢手铁腕做抗争。
“桑红什么时候回来的啊,还带着男朋友啊,好好。”遛鸟的李大爷端着个鸟笼,笑眯眯地和她招呼。
“呵呵,大爷早,是时候回来吃饭啦。”桑红撑着脸上的笑容。
走了不到十几米,就接连遇到了好几个熟人,桑红的小脸都被骚得无地自容了:“你放开我行不?再这样,我都没脸在家混了,千年道行,乖巧了十几年的好名声愣是被你这货几分钟就给败坏了。”
她微笑着和遇到的熟人点头,然后小声地哀求宋书煜不要和她这么亲密了。
“恋爱就要有恋爱的姿态嘛,这绝对是你强烈地要求过的。”宋书煜瞧她抓狂,笑得很理直气壮。
“这里是我的家门口,亲热要有尺度,要注意影响。”桑红磨牙。
“宽泛来说,整个a市,都是你的家门口,难道我都不能拉你的小手,这不是折磨人吗,我这手晃荡晃荡的难受得慌。”
宋书煜客观地回话,回地理直气壮,好像他的手生来都粘着桑红的小腰一样。
桑红继续磨牙,无奈道:“乖哦,现在放开我,别这么亲密,等到外边坐了公交车,离开这里的一亩三分地儿,你想怎么亲昵都行。”
“当真?”某男那眼睛里一闪而逝的光芒,让人疑心他又生出了什么小诡计。
“当真,决不食言。”桑红乖巧地满口应声。
宋书煜抿唇轻笑,应声就松了手,双手悠然地插了风衣口袋,靠后半步,散漫地走在她的身边。
出了巷子,就到了前边的那条热闹的商业街上,昨天傍晚他们过来的时候,还一派祥和清净,现在竟然热闹喧腾得充满朝气。
“昨晚咱们过来的时候,这条街不是还空荡荡的吗?”宋书煜纳闷着,他没有记错方向啊,怎么会一夜之间变成这样。
“现在明白我为什么不让人来接咱们了吧?这里一般上午十点之前,压根儿就不可能通车。”桑红瞧着他脸上的困惑,不由轻笑。
巷子口是各种卖早餐的摊子,飘来各种各样的香味。
这条街是附近的早市。
郊外一些有点菜地的农民都用竹筐挑了自己家吃不完的菜蔬,趁着早市这会儿来卖,粗陋的荆条框子内盛放着水灵灵鲜嫩嫩的各色菜蔬,瞧着舒心养眼;一些卖针头线脑日杂类的小摊子,卖便宜衣服的摊子推着三轮车就能开开场子,人们到附近的广场转悠之后,就顺路到这里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,一把青蔬,一个老南瓜,或者干脆就背着双手悠然地看看这里看看那里,感染一下这里的生机。
“挺有意思的。”宋书煜左看看右看看,看着那些质朴的笑脸,他为这里能保留这样一个具有乡土气息的早市而欣慰。
城管和流动小贩们尖锐的矛盾,是不是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缓解?
桑红忽然抬手指着一个摊位摆放在地上的一堆黄褐色的根茎,根粗大圆锥形或有分叉:“看哪,那就是桔梗的根。”
宋书煜愣了一下,眯眼瞅了一下:“桔梗?这么壮实。”他感叹着,想起桑红挂在脖子上边的吊坠,不由失笑,他怎么都无法把两者联系起来。
“不知道里边有没有可能藏着根精。”桑红抬手摸着下巴,半蹲下身子去看。
摊主是个花白胡子的精神矍铄的老头,闻言登时笑道:“小姑娘真逗,你以为桔梗的根精是白菜萝卜?这么容易就让人得了?那不过是存在在传说里的事情,我活了这半辈子了,还从来没有见识过。”
宋书煜也哑然失笑,凑近她耳语道:“贪心的小丫头,有好东西就偷着乐好了。”
“你这是山上挖来的还是自己家培养种植的?”桑红知道自己失言,无所谓地笑笑,岔开了话题。
“当然是野生的,早些年的根比这些可大得多了,我曾经挖到过水桶粗细的桔梗根,看看现在,都成了这胳膊粗细的模样的。”
老头看这两个人穿着光鲜亮丽的,压根儿就不像是这小地方的饮食男女,知道他们不可能购买,说完就感叹着去招呼其他蹲下挑拣购买的顾客了。
“哎呀,那不是桑红那丫头吗?”一个高亢的女声传来,疑惑中闪着的亲热劲儿毫不掩饰。
桑红闻声抬头,顺着声音看去,竟然看到了胖胖的赌场老板娘王金花,当即站起,冲着她笑笑。
王金花那眼睛毒辣,早就看到了站在摊位一侧的宋书煜,别看整个早市熙熙攘攘喧闹一片,她一眼就看到那个身影比鹤立鸡群更加的显眼。
这是哪里来的贵人?
她其实是顺着宋书煜才看到桑红的,只是当时桑红低着头,一时间看不清脸,不太确定而已。
等桑红抬头,确定了她的判断无疑,当即就呵呵笑着过来,张开肥硕无比的怀抱,把她狠狠地抱了一下。
“丫头,这身上肉肉的,啥时候养成个小贼膘?”
桑红一本正经地笑道:“部队伙食好,不胖对不起国家。”
“啥时候回来了?什么时候走?”
王金花仔细地打量桑红,发现这女孩子真的是女大十八变啊,五月份她带着桑红去买衣服,那时候还是个倔强的小女孩,一转眼竟然就有了小女人特有的温婉和柔媚。
“停个六七天吧,介绍一下,宋大哥,这个是王姨,从小一直就很照顾我。”转头对着王金花道,“这个是我男朋友,宋书煜。”
桑红落落大方地给他们介绍认识。
王金花抬手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下手掌,笑着伸出手:“您好,认识你很高兴,我家的麻将场子就在那边,抽空让红红带你过来玩。”
宋书煜一听她的名字,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影:“嗯,多谢照顾我家红红。”
“不客气,街坊邻居本来就需要相互照应,红红这丫头乖巧,这半条街的老生意铺,谁家不喜欢这妮子啊,她都成了我们教育孩子孝顺的模本了!”
王金花客套着,及时夸赞着桑红,顺势正面看了宋书煜一眼,这人即便不穿军服,竟然有着别样的倜傥之色,端的是高贵不凡,不由惊叹这桑红果然是个好命的,竟然真的让她遇到了一个钻石王老五啊!
桑红和宋书煜相视抿唇一笑。
“啊呀,你瞧我这记性,家里人对着稀粥,都等着我买油条包子来着,呵呵,红红,别客气,抽空一定带着男友过来玩两把哦!”
王金花说着对他们摆摆手,一边走一边笑着回头,却是越来越远了,很快就隐入了人群深处。
“走吧,这样一条街,咱们这速度逛着,到庙街该是吃饭的时间了。”桑红也笑着催促步态悠然的宋书煜。
两个人又看了些新鲜的玩意儿,然后就出了街头,站到马路边等公家车。
“咱们打个的过去好了。”宋书煜从风衣口袋里摸出钱包,打开看看,里边都是粉色的大票还有好多的卡,哪里有坐公交车的零钱。
桑红得意地笑着,示意他把钱包收起来,故作大方地说:“我请你坐车好了。”
宋书煜看着她那顽皮的模样,当即就伸手拉了她的手:“挤公交是不是需要一把子力气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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桑红看他一脸视死如归的模样,不由哑然失笑。
宋书煜隐隐松了口气,面上却一派遗憾:“额——这英雄无用武之地啊!”
这时候刚好车来了,等着站牌附近的几个人人都呼啦啦地往车上上。
宋书煜警惕地看着站在他们身后的两个家伙,被人盯着打量的滋味不是没有尝过,可是这样的不舒服,真的让人难以忍受。
他淡然地拉着桑红的手,等其他人都上去了这才悠然地上了车。
桑红投放了三块钱的硬币,往车厢里找座位坐。
宋书煜放眼一看,没有单独一个位置的,当即就不打算坐了,只是抬手抓了扶手,站在桑红的身边。
他没有扣扣子的风衣敞着,站在车厢里玉树临风一般长身而立,目光悠然地打量着窗外而过的风景。
忽然,他觉得风衣口袋轻微一动,本能地抬手狠戾一抓,他抓到了一只胳膊,低头一看,那胳膊尽头的大手里,俨然是他的褐色钱包。
宋书煜眼神冷然地侧身瞪了一眼那胳膊的主人,抬手把自己的钱包拿起,重新收入口袋。
桑红嘿然而笑,幸灾乐祸地仰头瞅着他。
“哥们,得饶人处且饶人,小弟有眼不识泰山,得罪了。”那小贼说着软话,面上却是一副毫无畏惧的模样。
宋书煜沉声道:“司机,把车开到派出所,车上有小偷。”
“靠,谁是小偷啊!打扮个人模狗样的,贼喊捉贼。”那小贼说着就亮出了匕首,往他的腰上捅去。
桑红无语地看着这个笨贼,果然,宋书煜捏着他胳膊的手一抡,他就一个倒栽葱爬到了车厢正中间的地上了。
宋书煜抬脚踩在他拿着匕首的左手腕子上,那家伙当即痛得尖叫。
车内的乘客都慌不迭地避开,挤到了公家车的两头。
那个小贼的同伙趁乱溜过去,想要抓了桑红当人质,让他放了同伴。
只见他窜过去,胳膊一伸就要扼住桑红的脖子,桑红右手握拳,头也不回地给他了一拳,当即把他揍得右眼眼冒金星,泪水滂沱。
桑红“嗖”地从座位上跳起,抬脚对着他的脚腕一踹,他就很干脆地倒在了同伙的身上,两人同时发出尖叫。
车内小贼的同伙显然不止一个,只见有人开始叫嚣:“开门,我要下车,司机,到站了,我要下车。”
那司机犹豫不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