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7章 番外之贺妩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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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贺妩,也许你早就听说过我的名字。
我十七岁的时候,认识孟培森,十八岁就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了他,整个A市都知道,贺妩那个小狐狸精祸害了孟先生。
其实,哪里是我祸害了他呢。
我一点也不喜欢他,甚至我厌恶他,痛恨他,恨不得他去死。
我从来没有想过,十七岁那一年,会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他,那一年,我还没有成年,还只是一个孩子。
但我知道,我经历的是什么。
我从小生在A市最为混乱的一条街道里,这里到处充斥着发廊,足浴馆,洗浴中心,棋牌室。
我母亲,就是混迹在这里的其中一个。
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,看过男客人跟我妈妈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,我的两性启蒙很早。
所以,我知道我经历了什么。
也许,你不愿意听我的故事,但是,这么多年了,我也想说一说。
遇见孟培森的那一年,我在跟孟钊谈恋爱,是的,我早恋了,孟钊是个很帅气的阳光大男孩。
他大了我几岁,也是很小的时候,来这里,认识了我,那时候我才多大啊,他就冲我吹口哨了。
我喜欢他,他高大,阳光,笑的很好看,最重要的是,他跟这街上的混混不一样,他是A市的小太子,是孟培森的弟弟,我知道,他们家很有钱。
我想尽快逃离这条街道,我不愿意再待着这个腐朽的地方,那些男客人,路过的男人,都喜欢趁机来占我便宜,真的,很可恶。
我跟别人不一样,我的同学们都说我是狐狸精臭不要脸的女人生的孩子,所以,我没有朋友。
我十五岁的时候,就学会了抽烟,帮妈妈买安全套,会接待客人去隐蔽的房间,挑选他们喜欢的姐姐阿姨。
我就坐在门口,听着里面咿咿呀呀,要是警察来了,我很快就能从窗户看见,然后顺着后门,叫他们离开。
扫黄一直都扫的很勤快的。
我从来都承认我这样的身份和人生,所以,我过的很沧桑,很早熟。
遇见孟钊,就好像遇见了人生中第一缕阳光,真的,我当时就不行了,没有办法不接受他。
十七岁的我,跟孟钊谈起恋爱,成为这条街上最引人瞩目的话题,因为我们从来不会避讳,我跟他接吻,拥抱,是,我们就差上.床了。
那天是孟钊的生日,我原本想要给他一个生日惊喜,我没什么钱的,也不喜欢那些幼稚的玩意,所以,我打算把自己扎一个蝴蝶结送给她。
真是一个太好的惊喜了。
我按照约定来到酒店,他的哥哥,也就是孟培森在这里为他举行生日派对,我没有机会参加,只能在房间等他。
这时候,我也知道,我和他的差距,不仅仅是那一条街,我们的整个人生都是不同的。
原本就是两条平行线,却非要交叉。
我洗了澡,看着镜子中十七岁的我,正在发育的身材,我是引以为傲的,因为我,身材很好,前凸后翘,该有的都有,比例很好。
这一点就要感谢我的母亲了,作为婊.子,她有很好的资本,这些也恰好遗传给了我。
我真空穿着睡袍躺在床上,我想等孟钊来的时候,让他亲自掀开我的被子,然后……
可是,太久了,我等了很久,他也没有回来,我越来越困,然后我给自己想办法,不然就睡觉吧,反正孟钊来的时候,就会看到我一丝不挂,接下来怎么做,他应该可以的吧。
过了好久,我感觉到身体有一股火在喷发,我很热,我试图去掀开被子,可是,我却发现,自己的身上正趴着一个人,正埋在我的胸口。
我惊讶的看着,我以为是孟钊,虽然有些羞赧,但还是允许了,我轻声叫他的名字:“孟钊,你慢点。”
男人缓缓抬起头,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神情,邪魅,霸气,嘴角勾着一抹冷笑。
“孟钊?上错床了?”
我当时就懵了,我怎么可能上错床呢,明明就是这个男人他进错了房间,我用力的推开他,将被子护住自己的身体,说:“你是谁,你给我滚出去,我不认识你,你这样是犯法的。”
男人笑了,冷冷的笑了,居高临下的审视着我说:“犯法?我就是法。”
接着,便是没有办法拒绝的一切了,男人高大,强壮,霸道,我知道,这是强.暴。
可是,我没有办法做任何的反抗。
事后,他就叫我滚了,我什么都没.穿,就被他弄下了床,我没哭,我这个人,见惯了这样的场面,倒是不会流下泪水了,哪怕我正在亲身经历着。
“滚。”
男人就说了这么一个字,我讽刺的看着他:“禽兽,我会报警的!”
男人大概察觉到了不对劲儿,他问我叫什么名字,我没有回答他,这个时候,他的手机响了。
“你女人?”
男人看向我,暗了暗神色,低声道:“没见到。”
挂断电话,他走下床,擒住我的下颚,看着我说:“你就是贺妩?”
我很诧异,我根本就不认识他,只是觉得他有些面熟罢了,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,我推开他的手:“是又怎么样?”
“很好,你以为就跟着我吧,我是孟培森。”
孟培森,孟钊的哥哥,A市的掌权人,有胆识,有魄力,霸气又强大,我猛然抬头,看着他,一脸的不敢相信。
心中带着不解和疑惑,他也没有不耐烦,只是居高临下的对我说:“你不要怀疑,我就是要了你了,我知道你和我弟弟在谈恋爱是吧,我告诉你,就算你们谈一辈子,也只是谈恋爱,我不会让我的弟弟跟你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的,玩玩就算了。”
“既然你给了我,又是第一次,我便要了你,你以后就跟着我吧。”
孟培森就是主宰着一切的神,他的话就好像圣旨一样,容不得别人拒绝,我什么都做不了。
因为就算是反抗,也不过是得到孟培森变本加厉的折磨。
我是贺妩,也许你早就听说过我的名字。
我十七岁的时候,认识孟培森,十八岁就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了他,整个A市都知道,贺妩那个小狐狸精祸害了孟先生。
其实,哪里是我祸害了他呢。
我一点也不喜欢他,甚至我厌恶他,痛恨他,恨不得他去死。
我从来没有想过,十七岁那一年,会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他,那一年,我还没有成年,还只是一个孩子。
但我知道,我经历的是什么。
我从小生在A市最为混乱的一条街道里,这里到处充斥着发廊,足浴馆,洗浴中心,棋牌室。
我母亲,就是混迹在这里的其中一个。
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,看过男客人跟我妈妈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,我的两性启蒙很早。
所以,我知道我经历了什么。
也许,你不愿意听我的故事,但是,这么多年了,我也想说一说。
遇见孟培森的那一年,我在跟孟钊谈恋爱,是的,我早恋了,孟钊是个很帅气的阳光大男孩。
他大了我几岁,也是很小的时候,来这里,认识了我,那时候我才多大啊,他就冲我吹口哨了。
我喜欢他,他高大,阳光,笑的很好看,最重要的是,他跟这街上的混混不一样,他是A市的小太子,是孟培森的弟弟,我知道,他们家很有钱。
我想尽快逃离这条街道,我不愿意再待着这个腐朽的地方,那些男客人,路过的男人,都喜欢趁机来占我便宜,真的,很可恶。
我跟别人不一样,我的同学们都说我是狐狸精臭不要脸的女人生的孩子,所以,我没有朋友。
我十五岁的时候,就学会了抽烟,帮妈妈买安全套,会接待客人去隐蔽的房间,挑选他们喜欢的姐姐阿姨。
我就坐在门口,听着里面咿咿呀呀,要是警察来了,我很快就能从窗户看见,然后顺着后门,叫他们离开。
扫黄一直都扫的很勤快的。
我从来都承认我这样的身份和人生,所以,我过的很沧桑,很早熟。
遇见孟钊,就好像遇见了人生中第一缕阳光,真的,我当时就不行了,没有办法不接受他。
十七岁的我,跟孟钊谈起恋爱,成为这条街上最引人瞩目的话题,因为我们从来不会避讳,我跟他接吻,拥抱,是,我们就差上.床了。
那天是孟钊的生日,我原本想要给他一个生日惊喜,我没什么钱的,也不喜欢那些幼稚的玩意,所以,我打算把自己扎一个蝴蝶结送给她。
真是一个太好的惊喜了。
我按照约定来到酒店,他的哥哥,也就是孟培森在这里为他举行生日派对,我没有机会参加,只能在房间等他。
这时候,我也知道,我和他的差距,不仅仅是那一条街,我们的整个人生都是不同的。
原本就是两条平行线,却非要交叉。
我洗了澡,看着镜子中十七岁的我,正在发育的身材,我是引以为傲的,因为我,身材很好,前凸后翘,该有的都有,比例很好。
这一点就要感谢我的母亲了,作为婊.子,她有很好的资本,这些也恰好遗传给了我。
我真空穿着睡袍躺在床上,我想等孟钊来的时候,让他亲自掀开我的被子,然后……
可是,太久了,我等了很久,他也没有回来,我越来越困,然后我给自己想办法,不然就睡觉吧,反正孟钊来的时候,就会看到我一丝不挂,接下来怎么做,他应该可以的吧。
过了好久,我感觉到身体有一股火在喷发,我很热,我试图去掀开被子,可是,我却发现,自己的身上正趴着一个人,正埋在我的胸口。
我惊讶的看着,我以为是孟钊,虽然有些羞赧,但还是允许了,我轻声叫他的名字:“孟钊,你慢点。”
男人缓缓抬起头,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神情,邪魅,霸气,嘴角勾着一抹冷笑。
“孟钊?上错床了?”
我当时就懵了,我怎么可能上错床呢,明明就是这个男人他进错了房间,我用力的推开他,将被子护住自己的身体,说:“你是谁,你给我滚出去,我不认识你,你这样是犯法的。”
男人笑了,冷冷的笑了,居高临下的审视着我说:“犯法?我就是法。”
接着,便是没有办法拒绝的一切了,男人高大,强壮,霸道,我知道,这是强.暴。
可是,我没有办法做任何的反抗。
事后,他就叫我滚了,我什么都没.穿,就被他弄下了床,我没哭,我这个人,见惯了这样的场面,倒是不会流下泪水了,哪怕我正在亲身经历着。
“滚。”
男人就说了这么一个字,我讽刺的看着他:“禽兽,我会报警的!”
男人大概察觉到了不对劲儿,他问我叫什么名字,我没有回答他,这个时候,他的手机响了。
“你女人?”
男人看向我,暗了暗神色,低声道:“没见到。”
挂断电话,他走下床,擒住我的下颚,看着我说:“你就是贺妩?”
我很诧异,我根本就不认识他,只是觉得他有些面熟罢了,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,我推开他的手:“是又怎么样?”
“很好,你以为就跟着我吧,我是孟培森。”
孟培森,孟钊的哥哥,A市的掌权人,有胆识,有魄力,霸气又强大,我猛然抬头,看着他,一脸的不敢相信。
心中带着不解和疑惑,他也没有不耐烦,只是居高临下的对我说:“你不要怀疑,我就是要了你了,我知道你和我弟弟在谈恋爱是吧,我告诉你,就算你们谈一辈子,也只是谈恋爱,我不会让我的弟弟跟你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的,玩玩就算了。”
“既然你给了我,又是第一次,我便要了你,你以后就跟着我吧。”
孟培森就是主宰着一切的神,他的话就好像圣旨一样,容不得别人拒绝,我什么都做不了。
因为就算是反抗,也不过是得到孟培森变本加厉的折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