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七章 深山里的宝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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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的第一个晚上,曼达做了一个梦,他梦到了一只山羊,一根绳子和一把刀。
他以为自己要杀羊,可结果是山羊把他捆了起来开始磨刀。
虽然酒馆的生意依旧火爆,可和八百个金币的债务比起来实在不值一提,过往的客商偶尔会带来一些好东西,也至多能赚来三两个金币的差价。
至于黑市,偶尔能找到些好东西,但曼达没钱入手,也找不到合适的买家,貌似那里纯粹是个花钱的地方。
身为赫尔墨斯的二阶信徒,竟然找不到赚钱的方法,曼达真为自己感到惭愧,他惭愧的踢了瓜特尔一脚,瓜特尔痛呼一声,躲在一旁,拿着做了一半的木酒杯,小心翼翼的看着曼达。
木酒杯做的很漂亮,前几天他做了几只铁酒杯,也很漂亮。一个木匠居然还擅长打铁,这可能就是血液里天赋。
酒馆打烊后,众人各自回房睡觉,只有米尔洛和瓜特尔睡在了大厅里。
曼达心不在焉的数着柜台里的铜币,直到沃姆走到面前,他的脸上终于有了几分生气。
“伯爵怎么说?”
沃姆往山谷里送去了二十名少年,还送去了子爵的一封书信,曼达很担心子爵会提起瓜特尔的事情。
“伯爵什么都没说,他让我带回了六个一阶信徒,我让他们在这里住一晚,明天你把他们交给子爵。”
什么都没说?难道伯爵不在意这件事?
这不可能,他不会允许酒馆陌生人,更何况是如此麻烦的陌生人。
最大的可能是子爵没有提起这件事,他比曼达想象的更加大度。
沃姆从怀里掏出了一本羊皮书交给了曼达,这是昆塔亲笔写下的十二主神石像上的译文,也就是一阶信徒的晋升方法,曼达直接翻到了赫淮斯托斯的祭品清单,上面写着熔岩结晶一块,沉睡的炉火精灵一只。
祭祀方法是用熔岩结晶唤醒炉火精灵,由炉火精灵烧掉熔岩结晶,在此期间完成血誓,并喝下神血。
熔岩结晶、炉火精灵,光听这名字就知道不便宜,而且除了老山羊那里,曼达根本不知道该向谁买这些稀罕东西。
看着在火塘旁熟睡的瓜特尔,曼达咬咬牙道:“我干嘛要为他花这么多心思?我跟他一点都不熟!还不如把机会留给托卡。”
趴在桌子上的米尔洛露出一丝笑容:“我知道那小男孩的本命神,我可以告诉你。”
“我不想知道。”沃姆神色冰冷的看着米尔洛,米尔洛哼了一声,自觉没趣的转过了脸。
沃姆不想让托卡成为古神信徒,托卡的母亲也不想。
曼达踢了瓜特尔一下,皱眉道:“让他入阶能有多大用处?”
米尔洛道:“如果你想让他做一辈子酒杯,现在就够用了,如果你想让他帮你制造武器,从他入阶开始,你会有接连不断的惊喜,他甚至能把神血石变成武器。”
曼达皱眉道:“把神血石变成武器?这又有什么用处?”
“神物,比独一无二的神物更加强大,”米尔洛发出了诡异的笑声,“虽然不是出自于神的意愿,却有永不消散的神力,因为里面有神灵的血,只有火神的信徒能做出那种神物,我们称之为——血刃。”
曼达忽然来了兴致,他想起了那块坎波拉的神血石。
吃也不能吃,卖也卖不掉,曼达正想着该如何脱手,貌似现在有了大用场。
……
第二天,曼达把六个一阶信徒送去了城堡,顺便到黑市里去碰碰运气。
大地早已回暖,可黑市里依旧阴冷,曼达凑到路丽安身边,低声道:“我想买点东西,但不是药材。”
路丽安妩媚一笑:“别的东西也有。”
“炉火精灵有吗?”曼达本来没抱什么希望,没想到路丽安还真提供了线索。
“如果是给火神的祭品,就去找诗人。”
“诗人”是一名优秀的工匠,他很可能是赫淮斯托斯的信徒,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给忘了。
曼达找到了“诗人”,熔岩结晶和炉火精灵他都有,可一听“诗人”开出的价格,曼达的心当即凉了。
五百个金币,“诗人”拒绝还价,理由是:“这是对神灵最起码的尊重。”
二阶的祭品才要八百个金币,一阶信徒竟然要五百个,仔细想想,还是老山羊那边更公道。
况且用神血石做神物本身也不是太划算,一颗神血石的价值至少在一百个金币以上,老山羊的神物只要几十个金币。
就算性能更好一点又能怎么样?性价比太低了,还是得先想办法还上老山羊的债……
曼达离开了黑市,路丽安追了上来。
“生意没做成?你缺钱了吗?我有个朋友正在做一笔大买卖,你想不想试一试?”
曼达一怔:“你的这位朋友该不是史丹利吧,我和他……有一点小过节。”
不只有过节,还欠了他两百个金币。
“男人之间的过节,只需要一杯酒就化解了,如果你愿意,黄昏的时候来我家。”
黄昏,曼达提着一罐葡萄酒到了路丽安的家里,看到曼达,史丹利把头扭到了一边。
曼达给史丹利倒了一杯酒,在路丽安的劝说下,史丹利把酒喝了下去,随即露出了熟悉的笑容。
这么顺利?怎么感觉这两个家伙故意在演戏。
“我在登古罗山上发现了一处宝藏,地下的宝藏属于冥王,这是冥王给我的赏赐,”史丹利拿出了一张羊皮纸,上面画了一张潦草的地图,“宝藏埋藏在一座地下宫殿里,里外一共有三层,按照我的感知,这座宫殿非常危险,我们在进入宫殿后必须迅速找到宝藏然后尽快离开,这就要用到你的天赋,你是奇美拉的信徒,能闻到金子的味道,只要找对了方向,有半根蜡烛的时间足够了。”
曼达一撇嘴,这可有点麻烦。
他一直认为自己的一阶技比奇美拉的天赋要好的多,可在寻宝这件事上,自己的一阶技好像不是那么中用。
“你觉得我们能赚多少?”
史丹利耸耸肩道:“这很难说,要看我们的运气,或许空手而回也说不定。”
曼达又问一句:“赚了钱该怎么分?”
史丹利道:“我六成,你三成,剩下一成给路丽安,她会跟我们一起去,万一我们受了重伤,有她在,还能捡条命回来。”
曼达默然不语,史丹利微笑道:“够胆子的话,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。”
曼达捏了捏下巴:“能让我带个帮手吗?”
“随便你,我把话说在前面,我不会另外分钱给他。”
曼达点头道:“放心吧,他的酬劳算在我身上。”
深夜,曼达回到酒馆,对奥格道:“这个月给你加两个银币的薪水,明天跟我出趟远门。”
四月的第一个晚上,曼达做了一个梦,他梦到了一只山羊,一根绳子和一把刀。
他以为自己要杀羊,可结果是山羊把他捆了起来开始磨刀。
虽然酒馆的生意依旧火爆,可和八百个金币的债务比起来实在不值一提,过往的客商偶尔会带来一些好东西,也至多能赚来三两个金币的差价。
至于黑市,偶尔能找到些好东西,但曼达没钱入手,也找不到合适的买家,貌似那里纯粹是个花钱的地方。
身为赫尔墨斯的二阶信徒,竟然找不到赚钱的方法,曼达真为自己感到惭愧,他惭愧的踢了瓜特尔一脚,瓜特尔痛呼一声,躲在一旁,拿着做了一半的木酒杯,小心翼翼的看着曼达。
木酒杯做的很漂亮,前几天他做了几只铁酒杯,也很漂亮。一个木匠居然还擅长打铁,这可能就是血液里天赋。
酒馆打烊后,众人各自回房睡觉,只有米尔洛和瓜特尔睡在了大厅里。
曼达心不在焉的数着柜台里的铜币,直到沃姆走到面前,他的脸上终于有了几分生气。
“伯爵怎么说?”
沃姆往山谷里送去了二十名少年,还送去了子爵的一封书信,曼达很担心子爵会提起瓜特尔的事情。
“伯爵什么都没说,他让我带回了六个一阶信徒,我让他们在这里住一晚,明天你把他们交给子爵。”
什么都没说?难道伯爵不在意这件事?
这不可能,他不会允许酒馆陌生人,更何况是如此麻烦的陌生人。
最大的可能是子爵没有提起这件事,他比曼达想象的更加大度。
沃姆从怀里掏出了一本羊皮书交给了曼达,这是昆塔亲笔写下的十二主神石像上的译文,也就是一阶信徒的晋升方法,曼达直接翻到了赫淮斯托斯的祭品清单,上面写着熔岩结晶一块,沉睡的炉火精灵一只。
祭祀方法是用熔岩结晶唤醒炉火精灵,由炉火精灵烧掉熔岩结晶,在此期间完成血誓,并喝下神血。
熔岩结晶、炉火精灵,光听这名字就知道不便宜,而且除了老山羊那里,曼达根本不知道该向谁买这些稀罕东西。
看着在火塘旁熟睡的瓜特尔,曼达咬咬牙道:“我干嘛要为他花这么多心思?我跟他一点都不熟!还不如把机会留给托卡。”
趴在桌子上的米尔洛露出一丝笑容:“我知道那小男孩的本命神,我可以告诉你。”
“我不想知道。”沃姆神色冰冷的看着米尔洛,米尔洛哼了一声,自觉没趣的转过了脸。
沃姆不想让托卡成为古神信徒,托卡的母亲也不想。
曼达踢了瓜特尔一下,皱眉道:“让他入阶能有多大用处?”
米尔洛道:“如果你想让他做一辈子酒杯,现在就够用了,如果你想让他帮你制造武器,从他入阶开始,你会有接连不断的惊喜,他甚至能把神血石变成武器。”
曼达皱眉道:“把神血石变成武器?这又有什么用处?”
“神物,比独一无二的神物更加强大,”米尔洛发出了诡异的笑声,“虽然不是出自于神的意愿,却有永不消散的神力,因为里面有神灵的血,只有火神的信徒能做出那种神物,我们称之为——血刃。”
曼达忽然来了兴致,他想起了那块坎波拉的神血石。
吃也不能吃,卖也卖不掉,曼达正想着该如何脱手,貌似现在有了大用场。
……
第二天,曼达把六个一阶信徒送去了城堡,顺便到黑市里去碰碰运气。
大地早已回暖,可黑市里依旧阴冷,曼达凑到路丽安身边,低声道:“我想买点东西,但不是药材。”
路丽安妩媚一笑:“别的东西也有。”
“炉火精灵有吗?”曼达本来没抱什么希望,没想到路丽安还真提供了线索。
“如果是给火神的祭品,就去找诗人。”
“诗人”是一名优秀的工匠,他很可能是赫淮斯托斯的信徒,这么重要的事情竟然给忘了。
曼达找到了“诗人”,熔岩结晶和炉火精灵他都有,可一听“诗人”开出的价格,曼达的心当即凉了。
五百个金币,“诗人”拒绝还价,理由是:“这是对神灵最起码的尊重。”
二阶的祭品才要八百个金币,一阶信徒竟然要五百个,仔细想想,还是老山羊那边更公道。
况且用神血石做神物本身也不是太划算,一颗神血石的价值至少在一百个金币以上,老山羊的神物只要几十个金币。
就算性能更好一点又能怎么样?性价比太低了,还是得先想办法还上老山羊的债……
曼达离开了黑市,路丽安追了上来。
“生意没做成?你缺钱了吗?我有个朋友正在做一笔大买卖,你想不想试一试?”
曼达一怔:“你的这位朋友该不是史丹利吧,我和他……有一点小过节。”
不只有过节,还欠了他两百个金币。
“男人之间的过节,只需要一杯酒就化解了,如果你愿意,黄昏的时候来我家。”
黄昏,曼达提着一罐葡萄酒到了路丽安的家里,看到曼达,史丹利把头扭到了一边。
曼达给史丹利倒了一杯酒,在路丽安的劝说下,史丹利把酒喝了下去,随即露出了熟悉的笑容。
这么顺利?怎么感觉这两个家伙故意在演戏。
“我在登古罗山上发现了一处宝藏,地下的宝藏属于冥王,这是冥王给我的赏赐,”史丹利拿出了一张羊皮纸,上面画了一张潦草的地图,“宝藏埋藏在一座地下宫殿里,里外一共有三层,按照我的感知,这座宫殿非常危险,我们在进入宫殿后必须迅速找到宝藏然后尽快离开,这就要用到你的天赋,你是奇美拉的信徒,能闻到金子的味道,只要找对了方向,有半根蜡烛的时间足够了。”
曼达一撇嘴,这可有点麻烦。
他一直认为自己的一阶技比奇美拉的天赋要好的多,可在寻宝这件事上,自己的一阶技好像不是那么中用。
“你觉得我们能赚多少?”
史丹利耸耸肩道:“这很难说,要看我们的运气,或许空手而回也说不定。”
曼达又问一句:“赚了钱该怎么分?”
史丹利道:“我六成,你三成,剩下一成给路丽安,她会跟我们一起去,万一我们受了重伤,有她在,还能捡条命回来。”
曼达默然不语,史丹利微笑道:“够胆子的话,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。”
曼达捏了捏下巴:“能让我带个帮手吗?”
“随便你,我把话说在前面,我不会另外分钱给他。”
曼达点头道:“放心吧,他的酬劳算在我身上。”
深夜,曼达回到酒馆,对奥格道:“这个月给你加两个银币的薪水,明天跟我出趟远门。”